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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新活力混合:调整定期定额投资上限的公告

2015年05月26日 09:2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

  定额投资上限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新活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590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2015年5月26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年5月26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5年5月26日

  限制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单位:元) 3,000,000.00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位:元) 3,000,000.00

  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暂停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的金额由不应超过10万元调整为30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的金额超过30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

  (2)在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应不超过30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30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

  (3)在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4)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起恢复至10万元限购上限,即自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起,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由不应超过300万元调整恢复为1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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