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有些银行发生的“存款失踪”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银行的存款安全到底出什么问题了?谁该为“存款失踪”事件负责?
通常意义的居民储蓄存款是储户存入银行的货币资金,按期限可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如果储户是在银行柜台存入资金,银行必须提供正规单据并严格执行央行公布的利率标准。而从记者梳理的近些时期各地发生的所谓“存款”失踪事件看,多是以各种手段“高利”诱惑储户上钩。
——“贴息”揽储,盗取资金。近日曝出的工商银行石家庄建华支行部分客户资金失踪事件中,不法分子向客户许诺给予8%至10%不等的存款贴息。
——理财变“飞单”。社会人员和银行“内鬼”勾结,私自销售非银行自主发行、代销的理财产品,产品不能按期兑付,甚至出现本金亏损。2014年广东两个私募基金在一些银行进行募资,承诺付给投资人6.5%至14%的年化收益,涉案金额达7亿多元。
——借银行场地非法集资。今年5月发生的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的存款被骗事件中,100多位储户竟将存钱卡和密码交给一名前银行职员冒充的“客户经理”,换来一张有伪造银行抬头和印章的承诺函,被骗存款过亿元。
“没有银行‘内鬼’,案件发生不了;没有轻信,案件也发生不了。”有关专家分析诸多“存款”失踪案件时认为,责任是多方的。
在银行方面,存款失踪事件暴露出银行内控管理存在漏洞,对于银行的经营环境和人员管理存在疏漏。
在存贷比考核等监管指标要求下,银行往往以“贴息”等做法吸收存款,给人留下了“高息揽储”的印象,这使得不少储户放松警惕。“另外,经过柜台将储户存款转走,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银行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认为。
“当务之急是银行要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完善制度以保护储户利益不受侵犯,而不是推卸责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锡军说。
除银行加强“堵漏”外,储户也必须明白哪些钱“存”的是安全的,哪些是在“冒险”。在储户方面,存款失踪事件频发,表明储户面对“高息”诱惑,头脑发热,理性缺失。
(据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吴雨、王凯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