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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2015年05月22日 09:38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天弘深成)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天弘鑫动力”或“本基金”,基金代码:164205)由天弘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天弘深成”,基金代码:164205)转型而成。天弘深成自2015年5月7日终止上市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份额,改为统一登记在由基金管理人在其直销开立的“天弘深成指基金转型临时账户”下。该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下简称“投资者”)需要对该部分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天弘鑫动力的基金份额赎回及其他交易业务,此过程称之为“确权”。

  一、 确权对象:

  截止2015年5月7日15:00交易结束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全体天弘深成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 确权时间: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5年5月25日起,每个工作日9:30-15:00为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15:00以后提交的确权申请按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处理。

  三、 确权受理机构:

  (一)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4

  联系人:司媛

  (二)中国工商银行各代销网点

  本公司可增加或调整天弘鑫动力确权业务的受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需要确权的投资者应先在确权受理机构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指引以受理机构为准。

  四、 确权流程: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不按照本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虽按照本流程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其身份仍不能核实的,则本公司不予确认。

  1、投资者向受理机构提交确权申请资料。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确权受理机构销售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b.投资者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及复印件

  c.填妥并签字或盖章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权业务申请表》(可至本公司官网www.thfund.com.cn下载或向确权受理机构网点索取)

  d.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e.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成功确认单。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a.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上二者须提供其一)

  b.投资者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及复印件

  c.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d.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e.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权业务申请表》(可至本公司官网www.thfund.com.cn下载或向确权受理机构网点索取)

  f.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成功确认单(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营业网点办理确权业务时无需提供本项材料)。

  注:以上资料提供的复印件须保证内容清晰、无误。

  2、确权受理机构在对投资者确权申请资料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后,有确权系统的确权受理机构将投资者的确权申请电子数据发送至本公司注册登记中心,其他确权受理机构将确权申请表及上述资料传真至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中心(传真号码为:022-83865564),并将投资者提供的确权申请表原件留档备查。

  3、在收齐符合本流程要求的确权申请资料后,本公司会对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其持有的原天弘深成基金份额重新登记确认为天弘鑫动力基金份额。

  4、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确权受理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确权受理机构收到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确权受理机构以电子数据方式发送的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对于确权受理机构以传真方式提交的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T+1日受理并在T+2日内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6、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以后到确权受理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确权确认情况查询。投资者经确权登记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登记的相关确权受理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申请。确权失败的申请,持有人需重新办理确权申请。

  五、确权业务规则

  1、投资者以份额提交申请。确权业务的申请份额为投资者持有的原天弘深成的基金份额数量。本公司在核对投资者身份和申请份额一致后,确权成功,并将投资者应得基金份额(包括下述第2条所述之原始基金份额及其相关权益份额)登记在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下。

  2、未办理确权的投资者在天弘深成退市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其产生的基金权益,暂时托管在本公司。

  在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之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及其相应的权益份额(包括原持有基金份额拆分调整的份额、未领取红利折算的份额(如有)),将以分红再投资方式进行处理,分红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本公司,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3、本公司收到具有投资者本人签名或盖有预留印鉴的传真申请,即认为此申请是投资者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据此为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本公司不对该签名或印鉴是否真实及是否为投资者真实意思表示承担法律责任。

  4、本公司收到投资者多次递交确权申请的传真时,以最后一次所收到的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确权申请传真件为准。

  六、重点提示

  1、如投资者需要查询原天弘深成退市前的持有份额数量,可以拨打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在电话核对投资者证券账号和身份证件编号后,查询原天弘深成的持有数量。

  2、投资者办理确权手续时必须提供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果遗失,可以持身份证件原件到日常办理份额托管的证券公司,根据其业务规定进行挂失和补办。

  七、其他

  本确权登记指引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10-9999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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