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在2017年正式推出的可能性罩上了一层雾气,因为直接税推进缓慢,营改增出现放缓的可能。”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19日说。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也指出,如果总是这样拖泥带水,财税改革时间表将面临较大考验。
在19日举行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论坛上,贾康和高培勇做出上述表述。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税制改革是在稳定税负前提下做减间接税、增直接税的改革。过去一段时间,间接税改革比较顺利,而直接税改革进程并不顺利。
贾康表示,现在在调控方面特别关注房地产的调整和整个经济运行态势的关联,在短期的考虑上没有把它列在工作日程上,但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指导方针没有改变。“一旦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分化见了眉目,我觉得很可能在今年下半年就见眉目,后面的改革安排还会按原有逻辑展开”。
在高培勇看来,房地产税有点生不逢时。原因在于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时,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房地产业本身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举足轻重的产业,它的发展变化对经济形势的变化具有重大影响;二是财政收入的形势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稳定格局。两方面都为房地产税如期推进添加了障碍。
“如果个人所得税能够在房地产税开征不能按期实现的条件下率先推出,可以看到由个人所得税的综合制改革到房地产税,再到遗产与赠与税这样一个直接税比重逐步提升的路线图,当然前提是总体的宏观税负是稳定的,是在减间接税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高培勇表示。
高培勇认为,这一轮的税制改革面临出现“卡脖子工程”的可能性,即间接税减下去了,直接税未能相应增上来,当两者之间不能同步进行时,稳定税负的前提就会被打破,财政收支之间的距离就可能被拉大。可能带来的后果是:其一是营改增因为直接税推进的缓慢不能和间接税的减少同步,出现不得不因此放缓的可能;其二是如果营改增按计划全面推进,今后若干年财政收支压力将进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