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推进普遍性降费,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对外发布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规定,此次清理规范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
从实施操作来看,通知称将从七个方面对涉企收费专项进行清理规范: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严格落实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基金的政策;对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进行分类清理规范: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加强涉企收费监管。
根据通知,中央各有关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清理,提出取消、保留、调整和规范管理的意见,并于7月底前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省(区、市)应于8月20日前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并将保留的省级涉企收费编制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