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银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加大处罚惩戒力度,强调行政处罚“双处”原则,严格立案程序。
据介绍,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对金融机构进行处罚时,要一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监管问责,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提高监管有效性和权威性。
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强调行政处罚“双处”原则,主要是为了加大对违法责任人的监管问责力度。实践中,存在忽略或放松了对个人的行政处罚,以纪律处分代替行政处罚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严肃市场纪律、培养行业合规意识,修订后的《办法》对行政处罚“双处”原则作了进一步明确与强调,规定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时,要查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修订意见稿还进行了全面规制,可以用“六个不能替代”来概括:一是不能以监管纠正措施替代行政处罚;二是不能以机构处罚替代个人处罚;三是不能以机构内部处罚替代监管处罚;四是不能以行政处罚替代审慎监管强制措施;五是不能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六是不能以内部通报替代公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