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A类份额、B类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报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上市交易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和交易代码:
基础份额简称:50分级;交易代码:502048
A类份额简称:上证50A;交易代码:502049
B类份额简称:上证50B;交易代码:502050
2、基金申购、赎回简称:50分级。
3、申购、赎回代码:502048。
4、2015年4月20日基金基础份额总额:1,328,703,267.41份,A类份额572,795,942份,B类份额572,795,942份。
5、2015年4月20日基金基础份额净值:0.9944元,A类份额1.0008元,B类份额0.9880元。
6、本次基础份额上市交易份额:286,397,973份,A类份额572,795,942份,B类份额572,795,942份(截至2015年4月20日)。
7、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8、上市交易日期:2015年4月27日。
9、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上市推荐人:无。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2015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9号文和2015年3月19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5]694号。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分级基金。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方式:场内、场外认购。
5、发售日期: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10日。
6、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7、发售期限: 9个工作日。
8、发售机构
(1)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场外销售机构
①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B座8层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706-2708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②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莞银行、哈尔滨银行、杭州银行、泉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发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信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天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浙江)、中原证券、泛华普益、海银基金销售、好买基金、和讯信息、久富财富、诺亚正行、上海长量、晟视天下、数米基金、天天基金、同花顺、万银财富、一路财富、宜投基金销售、展恒基金、中信建投期货、众禄基金。
(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9号文和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5]694号批准,自2015年3月30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5年4月10日,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2,473,832,258.68元人民币,有效净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共计462,892.73元人民币。本次有效净认购资金已于2015年4月15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8,128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2,473,832,258.68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462,892.73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2,474,295,151.41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其中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认购基金份额198.85份,占基金份额总量的0.00%,份额持有人的户数为2户,本公司没有认购本基金。
本基金于2015年4月15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5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三)基金上市交易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144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15年4月27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和交易代码:
基础份额简称:50分级;交易代码:502048
A类份额简称:上证50A;交易代码:502049
B类份额简称:上证50B;交易代码:502050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5、基金申购、赎回简称:50分级。
6、申购、赎回代码:502048。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7、本次基础份额上市交易份额:286,397,973份;A类份额:572,795,942份;B类份额:572,795,942份(截至2015年4月20日)。
8、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
本基金包括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本次上市的基金份额全部为场内份额。
未上市交易的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可以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于2015年4月27日开通。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2015年4月20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18,128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36,490.24份。其中,场内基础份额持有户数为6,775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础基金份额为42,272.76份。A类份额持有人户数为6,775户,平均每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为84,545.53份。B类份额持有人户数为6,775户,平均每户持有的B类份额为84,545.53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2015年4月20日,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场内基础基金份额为67,414,140份,占场内基础基金份额比例为23.54%;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场内基础基金份额为218,983,833份,占场内基础基金份额比例为76.46%。
截至2015年4月20日,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A类份额为134,828,269份,占本次A类份额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23.54%;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A类份额为437,967,673份,占本次A类份额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76.46%。
截至2015年4月20日,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B类份额为134,828,269份,占本次B类份额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23.54%;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B类份额为437,967,673份,占本次B类份额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76.46%。
(三)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
截至2015年4月20日,基础份额前十名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截至2015年4月20日,A类份额前十名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截至2015年4月20日,B类份额前十名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