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3日发布公告,宣布简化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管理流程,提高发行管理效率和透明度。其中最重要一项,是允许信贷资产证券化实行“注册制”。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结构复杂、具有一定的衍生产品性质的债券类产品,是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产物。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从2005年就开始试点。2013年8月28日,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
央行3日的公告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可申请一次注册、自主分期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同时,强化信息披露。
其中明确,已经取得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资格、发行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且能够按规定披露信息的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分期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申请注册发行的证券化信贷资产应具有较高的同质性。
信息披露是次贷危机后国际证券化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央行此番强调建立正向激励的约束机制,并发挥自律组织作用。同时,信息披露方式也更为灵活。公告还明确,最低档次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可免于信用评级。
允许信贷资产证券化实行注册制,被视为央行最近发放的一个“红利”。去年末,中国银监会和证监会已双双推出资产证券化备案制。
招商证券研报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缓解银行资产质量压力,促进经营方式转变,通过信贷出表转移风险,银行体系不良贷款压力将减轻,同时也有利于促进银行经营模式从资产持有向资产交易转变。乐观预估,2015年信贷资产证券化规模可达8000亿元人民币,接近全年新增信贷额度的8%。(记者 魏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