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农村金融的一大创新,其目的在于解决农村信贷中抵押物难寻的症结。然而,在多地试点过程中,这一创新却难以推行。
“一直都在试点,但存在问题比较多,大规模开展的难度很大。”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波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今年“两会”,张波提交了有关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及建议的提案。
在调任到浙江省商业集团之前,张波在浙江省联社工作多年,她曾多次实地调研考察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对涉及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内容,如土地经营权由谁来流转,如何把流转做到位,以及怎样才能真正实现农业规模化等问题,张波一直在密切关注着。
张波发现,在开展试点的乡镇中,只有少数农业规模经营业主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到款。
“一些银行设立的条件较高,只给原来为他们办理过贷款业务的农业规模经营业主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将一些新发展的农业规模经营业主排除在外。而且,由于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给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影响了此业务的全面开展。”张波表示。
对此,张波建议,在政策上给予扶持,提高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加大推广力度。
在调研中张波还发现,目前在试点地区,由县农业局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进行测算并向银行出具相关证明,没有相对独立的评估价值作参照,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主观判断成份较大,实际价值难以合理确定。在进行价值测算中,对地面附着物特别是一些房屋、道路、机械等设备设施地抵押价值认定不够科学、权威。
张波表示,应制定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引入中介机构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价值进行评估,合理确定农村土地价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的评估,为银行业机构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创造有利条件。
此外,张波还认为,有必要开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保险品种,以降低贷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