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申万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 1.5000
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 2015 年 3 月 17 日,申万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5025 元,达到基金合同规
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 2015 年 3 月 18 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5 年 3 月 18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之基础份额(申万环保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的合
计,基金代码:163114,其中场内简称:申万环保)和申万环保 B 份额(场内简称:环保 B,
基金代码:150185)。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申万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 1.5000 元时,本基金将分别对上述折算对
象进行份额折算。将环保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过环保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的部分,折算成场内的申万环保份额;即:份额折算前环保 B 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
将持有环保 B 份额与新增场内申万环保份额。份额折算后申万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环保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折算基准日环保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三者相等。
份额折算后环保 B 份额与环保 A 份额的份额数保持 1:1 配比。
(1)申万环保份额
场外申万环保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外申万环保份额,场内申万环保份额
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内申万环保份额。
NAV 后 =NAV ( A)前
NAV 前 NUM 前
NUM 后
NAV 后
其中:
NUM 前 :份额折算前原申万环保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申万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数;
NUM 后 :份额折算后原申万环保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申万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数;
NAV 前 :份额折算前申万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即折算基准日申万环保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
NAV 后 :份额折算后申万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万环保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误差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申万环保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
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环保 A 份额
此类不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环保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3)环保 B 份额
份额折算前环保 B 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环保 B 份额与新增场内申万环保
份额。
NUM ( B)后 =NUM ( B)前
NAV ( B)后 =NAV ( A)前
NAV 后 =NAV ( A)前
环保 B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申万环保份额的份额数=
NUM ( B)前 ( NAV ( B)前 -NAV ( A)前 )
NAV 后
其中:
NUM ( B)前 :份额折算前环保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数;
NUM ( B)后 :份额折算后环保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数;
NAV ( A)前 :份额折算前环保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折算基准日环保 A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AV ( A)后 :份额折算后环保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AV ( B)前 :份额折算前环保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折算基准日环保 B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AV ( B)后 :份额折算后环保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AV 后 :份额折算后申万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经折算后环保 B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申万环保份额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4)折算后申万环保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申万环保份额的总份额数=折算前申万环保份额的份额数+场外申万环保份额持
有人折算新增场外申万环保份额数+场内申万环保份额持有人折算新增场内申万环保份额数
+环保 B 份额持有人折算新增的场内申万环保份额数。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5 年 3 月 18 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
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
换业务;环保 A 份额和环保 B 份额正常交易;基准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5 年 3 月 19 日),本基金将暂停
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环保 A 份额正常交易;环保 B 份额将于
该日停牌一天;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将完成份额登记确认及份额折算。
3、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5 年 3 月 20 日),基金管理人将
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环保 A 份额正常
交易;环保 B 份额将于该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并于上午 10:30 之后复牌;自该日
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
年 3 月 20 日环保 B 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5 年 3 月 19 日的环保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
五、重要提示
1、环保 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不改变
申万环保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2、环保 B 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原环保 B 份
额的持有人将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环保 B 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申万环保份额,风
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且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由目前的杠杆水平恢复到约 2
倍杠杆水平。此外,环保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
增加。
3、由于环保 A 份额和环保 B 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原环保 B 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申万环保份额
分拆为环保 A 份额和环保 B 份额。
5、折算后,本基金申万环保份额的份额数量会增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
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
环保 B 份额和场内申万环保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
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此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不是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折算基准日的申万环保份额净值
与折算阀值 1.5000 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7、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
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