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增利 A 份额折算及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3 月
2 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icbccs.com.cn)发布了《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增利 A 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工
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增利 A 份额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简称“《折算公告》”)和《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增利 B 份额(150128)
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简称“《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2015 年 3 月 4 日为增利 A 的赎
回开放日,2015 年 3 月 5 日为增利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申购开放日,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利 A 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 年 3 月 5 日,增利 A 的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1
元,据此计算的增利 A 的折算比例为 1.02138082,折算后,增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 1 份增利 A 相应增加至 1.02138082 份。折算前,
增 利 A 的基 金 份 额总额 为 57,536,181.27 份 , 折 算 后, 增 利 A 的基 金 份 额总额 为
58,766,352.01 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增利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的方式保留
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 2015 年 3 月 9 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增利 A 份额的折
算结果。
二、本次增利 A 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增利 A 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据此确认的增利 A 赎回总份额为 28,378,237.76 份。
增利 B 的份额数为 621,384,035.60 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增利 A 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7/3 倍增利 B 的份额余额(即
1,449,896,083.06 份,下同)。
对于增利 A 的申购申请,如果对增利 A 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增利 A 的份
额余额小于或等于 7/3 倍增利 B 的份额余额,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增利 A 的申购申请全部
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增利 A 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增利 A 的份额余额大于 7/3
倍增利 B 的份额余额,则根据经确认后的增利 A 份额余额不超过 7/3 倍增利 B 的份额的原
则,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经本公司统计,2015 年 3 月 4 日,增利 A 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 28,378,237.76 份;
2015 年 3 月 5 日,增利 A 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 130,935.21 元。本次增利 A 的全部有效
申购申请经确认后,增利 A 的份额余额将小于 7/3 倍增利 B 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
人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予以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在 2015 年 3
月 6 日(含该日)前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增利 A 的全部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
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 2015 年 3 月 9 日起到各销售
网点查询申购与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 2015 年 3 月
6 日起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增利 A 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
680,281,322.82 份,其中,增利 A 总份额为 58,897,287.22 份,增利 B 的基金份额未发生
变化,仍为 621,384,035.60 份,增利 A 与增利 B 的份额配比为 0.094784037:1。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增利 A 自 2015 年 3 月 6 日起(含该日)的年收益率(单利)
根据增利 A 的本次开放期的赎回开放日,即 2015 年 3 月 4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
融机构人民币 1 年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2.50%进行计算,故:
增利 A 的年收益率(单利)=2.50%+1.40%=3.90%
增利 A 的年收益率以百分数形式表示,其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