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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问法律打架该咋办?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015年03月10日 07:12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3月8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大会审议,这是立法法颁布15年来的首次修改。

  昨天(3月9日),政协委员围绕立法法修改展开讨论,在政协经济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杜鹰以自己的实际工作经历讲述水污染防治两部门打架的情况,最后发问:“遇到法律打架怎么办?”

  参与讨论的政协委员普遍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应牵头组织有关法律方面的起草工作,不要由有关部门主导搞法律。

  委员问法律打架该咋办?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黄建初对立法法修改作了简单介绍,“民主立法包括征求专家意见、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等四种形式。”《每日经济新闻》了解到,黄建初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原主任。

  在黄建初发言结束,杜鹰发问:“关于水污染防治到底是水利部还是环保部负责?两家都有职责都有依据。一个是《水法》,一个是《水污染防治法》,这两部法律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但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了两部法律打架的情况。”

  杜鹰解释说,在几年前太湖出现水污染危机时,当时发改委牵头出台治理的方案,什么事归环保部管,什么归水利部管不清楚,后来做新安江千岛湖流域治理,两部门都参加,但在水功能区划分,如何监测如何发布上,两部门也是互不相让。

  杜鹰说,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的数据本来应由环保部负责,但水利部说水污染与水体有关,到现在两个部门还在“打架”。

  黄建初说,出现这种现象,正是立法质量不高的突出表现。而在新的立法修改中已对此进行了明确,即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立法应由全国人大主导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法律打架的情况,不止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在政府的采购市场领域有两部法律,分别是《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将政府采购市场分割成政府采购工程市场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市场,但两部法律存在监管等方面的冲突,近年来衍生出包括采购第一案在内的系列矛盾。

  全国政协委员杨凯生说,现在很多法律是国务院来牵头,而国务院法制办直接交给有关部门,所以部门色彩比较浓。全国政协委员梅兴保说,由于很多法律由部门起草,这包含了他们的利益,使得部门利益法律化,这个问题应该在立法法修改中有所改进。在他看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应牵头组织有关法律方面的起草工作,不要由有关部门起草法律。

  黄建初在讨论中说,自己刚到人大法工委时人员编制也不够充足,大量经济法律由国务院法制办起草,再由国务院提交人大常委会。

  部分政协委员表示,对于人手不够的问题,可吸收专家或第三方机构的意见,起草组的最终决定权必须在全国人大和专门委员会手里,现行法律执行中出的问题都是因为交给了部门。

  全国政协委员田在玮也提到,法律起草牵扯面广,现在行业部门利益交叉融合,权力应该装到笼子里,“人大法工委人手少也可以交给第三方机构,应避免部门利益掺杂其中。”

  杜鹰在讨论结束后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不管起草什么法律,还是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起主导作用,且不应设限定条件,专家、政协委员都可以参与,决定写哪个条款、哪个不写怎么写,都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说了算。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在当天记者会上回应立法工作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时也表示,应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当中的主导作用。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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