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5日公告称,定于3月10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增发2015年第一期3年期、第二期1年期、第三期5年期、第四期7年期、第五期10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分别不超过50亿元、40亿元、60亿元、50亿元和80亿元,总量不超过280亿元。
本次增发的各期债券均为按年付息,将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的招标方式,各品种标位区间设置在发行前公布;债券缴款日均为3月16日,增发的3年期品种起息日为2015年1月8日,其余各品种起息日均为2015年2月5日。除1年期增发品种上市日为3月18日外,其余品种上市日均为3月20日。以上各期债券均不设立基本承销额。承揽费方面,1年期品种无,3年期为0.05%,5年期和7年期为0.10%,10年期为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