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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贸靠财技调节利润 四年亏损“挪”到一年财报中

2015年02月10日 08:04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桂小笋

  手段耍多了,总有露馅的时候。

  上海物贸违规行为历经一年多的调查,终于在昨日晚间露出了端倪。公司发布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上海物贸全资子公司大秀财技虚增利润,采用多种方法少结转成本、虚增年末库存,导致上海物贸2008年至2011年年报利润虚增,而后,将2008年至2011年隐瞒的所有亏损全部体现在2012年年报中。

  秀财技最终酿出苦果。证监会认为,上海物贸的这些行为证据充分,因此,决定对公司进行处罚,不过,对于这个处罚决定,公司及相关人员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上海物贸公告称,公司决定行使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且已交相关资料提交至上海证监局。

  被隐瞒的亏损

  按照公告提及的内容,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查出,2008年至2011年期间,上海物贸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燃料”)为虚增利润、隐藏账面亏损,采用多种方法少结转成本、虚增年末库存,导致上海物贸2008年至2011年年报(合并)中资产和利润总额虚增,成本虚减。

  由于这些行为,使得上海物贸2008年至2011年年报(合并)虚增资产、虚增营业成本、虚增利润约为3276万元、1.5亿元、5531万元、3031万元。此外,上海物贸在2012年年报中未对2008年至2011年虚假记载情况进行追溯调整,将2008年至2011年隐瞒的所有亏损全部体现在2012年年报中,导致上海物贸201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同时,上海物贸在2013年1月发现上海燃料发生上述重大亏损时,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日报》查阅了上海物贸2008年至2011年的年报发现,在这段时间内,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约为7078万元、7157万元、1亿元和1亿元,而在2012年,公司则亏损约6亿元。

  对比两项数据可知,如果按照真实的会计信息,2008年至2011年均有不同金额赢利的上海物贸真实财务状况是赢利还是亏损都要打个问号。

  拟处罚公司及涉事高管

  对于上海物贸秀财技的行为,上海监管局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涉案主体及相关人员、机构的询问笔录、情况说明、陈述材料;上海燃料相关燃料油凭证、合同及附件;上海燃料库存商品明细账、在途物资明细账、成本结转凭证、总账余额表、进出存月报表、盘点记录等相关财务凭证和账册;百联集团审计中心出具的上海燃料专项审计报告、孟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专项审计材料;上海燃料财务系统数据、金税系统数据、业务信息系统数据等数据材料;上海物贸2008年至2012年年报及相关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决议、年报签字页;上海物贸有关工作会议纪要、书面情况说明等材料。”在公告中,上海证监局提及了上述证据。

  针对这种违法行为,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这些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开出罚单。

  不过,对于这张罚单,公司及相关人员均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而上海物贸称,决定行使相关权利,且已将资料提交至上海监管局,但是,公告中未提及,拟被处罚的相关责任人是否行使陈述、申辩的相关权利。

  涉事子公司已被出售

  进一步查询上海物贸的公告可知,对于涉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上海物贸在2014年10月发布公告称将其出售给控股股东,售价约为3495万元。

  对此,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介绍,剥离子公司的行为,不能免除其造假责任。

  “上海物贸连续5年财务造假,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我们认为2009年3月17日至2013年10月12日期间买入上海物贸并在此期间未全部抛售的亏损投资者,有权向上海物贸索赔。目前我们正在征集投资者进行集体索赔维权,待正式行政处罚落地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王智斌称。

  对于上海物贸的虚增利润行为,《证券日报》将继续给予关注和报道。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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