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宋戈 左越
1月28日,深交所对舜天船舶(002608,收盘价9.84元)发出监管函,主要内容为“对委托对外支付款项信息披露事项”。1月29日,舜天船舶公告了多笔对外委托事项,涉及总金额高达1.82亿元。在这当中,有1.22亿元是与子公司应收款相关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1.22亿元不为外界所知的款项,一经公告就伴随着无法收回的风险。更令人错愕的是,造成如此局面的正是舜天船舶自己。
深交所: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1月29日,舜天船舶发布公告称,存在公司无法完全收回委托明德重工对外支付的1.57亿元及利息、委托南京国华对外支付的2500万元及利息的风险。这一事项存在导致公司2015年业绩亏损的风险。
在这其中,有几笔款项尤为引人注意。为解决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展公司)应收货款到期未能及时收回的问题,2013年,舜天船舶委托明德重工及南京国华处理。具体流程为,舜天船舶委托明德重工、南京国华经由公司职员张立新向南京丰安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丰安)、芜湖首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芜湖首创)、昌旭初提供借款,4笔款项共计1.22亿元。
并且,舜天船舶与明德重工及南京国华约定,通过资金周转的方式,将发展公司国内贸易业务形成的欠款转化为公司职员张立新的对外借款。同时,舜天船舶还表示,张立新的对外借款是基于公司的委托代理而形成,因而,借款关系下的债权仍归属公司所有。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1月28日已向舜天船舶发出监管函,涉及事由正是 “对委托对外支付款项信息披露事项”,直指舜天船舶信披问题。
不过,在2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舜天船舶,其证券部工作人员却表示,公司的这几笔对外委托款项第一次公告时间是在2014年12月30日。而对于为何在款项发生一年多后才发布公告,其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是按照深交所的要求和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则来履行相关的披露义务的。
就在昨日 (2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针对舜天船舶2013年委托明德重工及南京国华对外支付款项直到2015年才对外披露的事项,深交所将对照相关规则尽快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一条自我循环的资金链
舜天船舶巨款回收风险为何会此时爆发?其委托付款事项为何设置要经过明德重工、南京国华,公司职员张立新,南京丰安、芜湖首创、昌旭初,最后到子公司发展公司这样一个复杂的链条?随着《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调查,一条自循环的资金流逐渐清晰起来,而这条资金链当中的关键节点就是发展公司。
舜天船舶招股书显示,发展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公司当时持股90%(后全资控股)。原来主要从事船舶、船用品及其配件的销售。而在2013年,发展公司新增加了非船舶贸易业务,且当年其净利润从2012年的1486万元增长到5151万元,增幅高达246.66%。而2012年发展公司的净利润下滑72.3%。
发展公司贡献的利润对舜天船舶而言极为重要——2013年舜天船舶净利润1.24亿元,发展公司就贡献了其中的41.69%。
发展公司究竟从事了哪些新的业务,以至于如此大赚特赚?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相比招股书披露的内容,除了船舶相关业务外,发展公司的业务还增加了危险化学品批发、国内贸易、仓储等内容。事实上,发展公司也开展了相关的业务,与南京丰安开展钢材等贸易业务;与南京千驽开展轮胎贸易,芜湖首创为其提供担保;与方舟新能源开展化工原料贸易业务,昌旭初为其提供担保。
进入新的领域,往往意味着新的风险。事实上,发展公司与上述客户开展的业务进展并不顺利。于是,才有了舜天船舶委托明德重工,经由公司员工张立新向南京丰安、芜湖首创、昌旭初分别借款2800万元、6000万元、900万元;委托南京国华经由张立新向芜湖首创付款2500万元。四笔款项合计1.22亿元,这些款项实际的出资人系舜天船舶。
按照最初的计划,南京丰安、芜湖首创、昌旭初应当将借款用于支付发展公司的货款,之后再偿还张立新借出的款项。实际上这些款项的债权人为上市公司。
但是,最终的结果并没有朝着舜天船舶预定的方向走。昌旭初在拿到900万元借款后,并未将这些款项用于归还方舟新能源对发展公司的借款,也没有将该款项还给上市公司;南京丰安仍然拖欠发展公司856万元货款。更尴尬的是,截至1月29日,南京丰安、芜湖首创并未将张立新的借款如期还给张立新,如今这些借款期限均已届满,已到了不得不公告的地步。
复杂交易疑云
无论是在2013年年报、2014年中报还是其他临时公告,都不能直接找到上述1.22亿元借款的踪迹。那这笔钱在会计上是如何处理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舜天船舶证券部,其工作人员表示,这笔款项在2013年年报当中列在了预付款里面。
舜天船舶2013年年报列示了预付款前5名单位,这5家单位均为非关联方,但公司并未公布这5家单位的名字。从金额比较来看,明德重工应当是其中之一。
为何舜天船舶要绕道明德重工、南京国华以及公司员工张立新这么复杂的链条向昌旭初等借款?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舜天船舶最终的目的是让昌旭初等偿还发展公司的欠款,但舜天船舶不能直接借钱给昌旭初等人,因为审计机构可能很容易看到舜天船舶、昌旭初等及发展公司的关系;所以,与舜天船舶有密切业务往来的明德重工就成了最佳的渠道,走正常的业务款项很容易过关。至于为什么还要经过员工张立新这一环,可能还是舜天船舶想把最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掌控到自己人手中,以避免债权落到明德重工手上。
对于上述业内人士的说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尚未获得舜天船舶方面的证实。
在公告中,舜天船舶也表示,尽管相关受托方明德重工、南京国华及张立新均向公司出具了 《情况说明》以确认委托代理关系,但仍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下发生争议的风险。
明德重工、南京国华加入到这样一个债务链条当中,无疑加大了舜天船舶的风险。尤其是明德重工已经陷入破产重整的危机当中,债权人正虎视耽耽地盯着明德重工的资产,舜天船舶与明德重工的这项委托关系会否卷入其中,《每日经济新闻》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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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热衷“高利贷”投资
每经记者 宋戈
上市公司经常将 “放贷”当成理财途径之一,但是像舜天船舶一边通过市场融资、一边却放贷的并不多。
2012年,舜天船舶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银行贷款给全椒福爵、江苏瑞东和南京福地。其中,全椒福爵、江苏瑞东、南京福地三家公司分别获得舜天船舶的委托贷款7300万元、8500万元、9000万元,共计2.48亿元,委托贷款的最高利率达19.2%,其余则为18%。
但是上述贷款并非 “万无一失”,就在2014年4月,舜天船舶公告称,有关南京福地的该笔委托贷款已到期,公司尚未收到该笔委托贷款本金9000万元及相应利息1543万元。因南京福地对其他债权人尚有到期债务未能清偿,现有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等法院对其项目进行了查封。
即便是舜天船舶借给南京丰安、芜湖首创、昌旭初的款项,月利率也有2%,利息三个月支付一次,一年利率高达24%。
有意思的是,在舜天船舶高息放贷的背后,公司却在利用发债来融资,2012年9月,公司公告了2012年的发债结果,公司发行7.8亿元公司债券的工作已于2012年9月2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