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13华珠债”、“12津天联”、“12金泰债”、“13中森债”、“12华特斯”共5只私募债均陷入偿付风波。2015年伊始,债券信用风险事件仍在继续。
频发的违约事件更是牵出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1月25日到期的“12东飞01”中小企业私募债未能按时兑付本息,已发生实质性违约。中小企业私募债发生违约,市场本不感意外,但富有戏剧性的是,该私募债发行文件上写明应承担代偿责任的城投公司却公告称并未承诺代偿。
目前,“12东飞01”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偿付责任仍有待进一步划定,但事件已凸显出私募债监管的缺失,并将使得市场对城投债担忧加剧。
私募债风险积聚
“12东飞01”是东飞马佐里纺机有限公司于2013年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额度1.1亿元,发行期限为2年,票面利率9.5%,债项评级AA。2015年1月25日,其未按约定时间还本付息。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我国中小微企业在境内市场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期限在1年(含)以上的公司债券。2014年以来,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事件频发,“13华珠债”、“12津天联”、“12金泰债”、“13中森债”、“12华特斯”共5只私募债均陷入偿付风波。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自身资本实力较弱,且发行制度采用交易所备案制,财务门槛较低,因此,在业内人士看来,其风险要远大于公募债券。同时,中小企业私募债在发行时通常引入母公司或担保机构等为其担保,但担保机构的代偿能力近期的下降,更使得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明显增大。“2015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将集中到期。”中投证券分析师杨萍测算,今年共有969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到期,偿付压力将对私募债市场形成考验。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3月21日,“12东飞01”的发行方还有一只1.5亿元的“12东飞02”中小企业私募债到期,根据当前的情况看,该债券偿付或将存在困难。
担保之争折射监管缺失
在“12东飞01”违约后,投资人转而向其担保公司追讨本息。该债券的发行文件显示,该债券由江苏东台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也就是说,应由东台交投代为偿付本息。
1月26日晚,东台交投发布公告称,东台交投确实与发行人签订了《担保函》,但担保事项为“东飞马佐里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评级”,不承担任何代偿义务。
事件仍在进一步发酵。海通证券分析师姜超认为,虽尚无法获知真实担保函的情况,对于其真伪更无从考证,因此责任究竟在于发行人、担保方还是主承销商尚无法确定。“但无论哪种情况,监管的漏洞亟待弥补。”姜超表示。
目前,建立在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基础上的,公司债非公开发行相关规定已经开始实施。1月16日,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表示,公司债非公开发行将实行备案制,并将公司债发行主体扩展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全面建立非公开发行制度。
由于采用备案制,《管理办法》出台后,市场对未来公司债的非公开发行热情较高。“但‘12东飞01’事件显示公司债的非公开发行制度仍待完善,尤其是在非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方面。姜超预计,此次事件或将对市场热情形成冲击,公司债扩容的进程或将受影响。
城投债隐忧凸显
“12东飞01”事件中,称其并不负有代偿责任的东台交投也是市场热议的焦点。
“这反映出市县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不规范。”中债资信公共机构首席分析师霍志辉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全资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其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等行为均会受到地方政府较为严格的限制,担保主体、担保金额等都需经过地方国资委(办)的审批。“一般来说,地方融资平台每一笔对外担保都应该有董事会决议以及国资委(办)批复作为留底,承担何种担保责任也应该明晰。”霍志辉说。
而在过去两年间,东台交投并未就“12东飞01”的担保责任划分问题说明情况,而是在违约发生之后才出来“划清界限”。霍志辉认为,这反映出其自身管理存在失职,风险防范意识缺失。
当下,正是地方债务甄别的重要时期,随着此前《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先后出台,城投公司面临转型,资金周转压力更是较大。在此时出现的担保代偿之争,容易让市场产生联想。
市场人士认为,总体上看,融资平台的资金压力较大,因此城投债当前的风险也在上升。“12东飞01”事件不仅显示中小私募债风险较大,更显示出城投债的风险大于机会。(经济日报记者 陈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