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借壳江苏宏宝致其股价暴涨4倍的盛景尚历历在目,证监会的一纸处罚书揭开了重组背后的猫腻。据查,汪东和孔继东通过本次重组的中间人陈某及其配偶汪某获知内幕信息,其中汪某为汪东的股票经纪人。此外,2013年被赋予“第一牛股”之称的冠豪高新,在2012年的一次失败重组中竟也暗藏内幕交易,主角为公司时任运营管理部经理夫妇。
长城影视:
重组中间人夫妻泄密
根据证监会1月23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年3月初,江苏宏宝董事长朱某某向董秘顾某某表示资产重组的意向。4月25日,重组介绍人陈某及宏源证券并购部副总裁杨某与顾某某见面,介绍了影视公司借壳项目。4月26日,杨某将重组方案发送给陈某、顾某某和长城影视董秘张某,长城影视还就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5月13日,江苏宏宝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证监会认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5月13日。
证监会认为,陈某作为中间人,与双方公司董秘熟识,在不晚于2013年4月26日了解到双方分别有重组或借壳上市意向。同时,陈某作为此次重组的介绍人,分别与两家公司董秘接洽推进会面事宜,并知悉双方拟于“五一”后会面。陈某知悉由杨某草拟并分别于4月26日、5月2日经双方董秘向各自董事长转发的重组方案及其修改稿,且该修改稿内容与重组方案签署稿差异不大。据此可以认定陈某在不晚于5月2日知悉了以江苏宏宝重组为内幕信息的主要内容。此后,自5月3日至5月13日,陈某一直保持与双方公司董秘的电话和短信联系,询问双方公司见面情况和双方的意向,持续关注和打探重组进展情况。
据查,汪东的股票经纪人为该次重组介绍人陈某的配偶汪某,2013年4月26日至5月3日的通讯记录显示,汪东与陈某、汪某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有多次电话联系,且陈某与汪某在5月1日还在陈某舅舅女儿的婚礼上见过面。2013年5月3日,汪东指示汪某用汪东账户买入“江苏宏宝”40.11万股,成交金额219.23万元,并于2013年5月8日至10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233.93万元,实际盈利总计14.70万元。
此外,另一当事人孔继东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陈某见面并保持通话联系,孔继东账户于2013年5月3日买入“江苏宏宝”3.7万股,成交金额20.24万元,并于5月8日至10日全部卖出,盈利总计2.45万元。
故证监会决定,没收汪东违法所得14.70万元,并处以14.70万元罚款;对孔继东处以5万元罚款。
冠豪高新:
前高管夫妇内幕交易
2012年底至2013年5月,冠豪高新因股价半年暴涨近六倍的记录被冠以“第一牛股”称号。然而,在冠豪高新2012年10月宣布终止的那次重组中,却有公司时任高管提前“埋伏”。不过,其最后亏本离场,现又遭行政处罚,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证监会1月23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2012年冠豪高新筹划收购伊诺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伊诺尔”)股权的过程中,公司时任运营管理部经理蔡素晖参与了多个重要环节的工作知悉内幕信息,并与其丈夫冯浚汉在停牌前半个月买入公司股票,构成内幕交易。
证监会认为,冠豪高新筹划收购伊诺尔股权事项的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2年5月底或6月初,蔡素晖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据查,“蔡素晖”账户由蔡素晖、冯浚汉夫妇共同控制,账户内资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冯浚汉操作该账户于2012年6月25日、28日共买入2.65万股“冠豪高新”股票,成交均价7.38元/股,并于10月22日全部卖出,成交均价7.40元/股,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712.29元。故证监会决定,对蔡素晖、冯浚汉夫妇处以5万元罚款。
(王雪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