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通用鑫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鑫利A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国金通用鑫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国金通用鑫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鑫利A”)年约定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首日(本次为2015年1月21日)重新设定开放日次日(即2015年1月22日)起适用的鑫利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公式为:鑫利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其中,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为2015年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2.75% 利差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确定,协商后的利差值仍为0.85%。因此鑫利A在本次开放日后(即2015年1月22日起适用)的约定年收益率为3.60%(=2.75%+0.85%)。鑫利A的年约定收益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以百分比计算的小数点后2位。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