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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四项措施整改两融业务 处罚对业绩影响不大

2015年01月19日 20:56    来源: 新华网    

  海通证券今日盘后发布公告称,针对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公司目前已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暂停新开立客户信用账户三个月;二是不允许有任何新的合约逾期,合约到期前将按合同规定提醒客户及时了结合约,到期未了结将会执行强制平仓;三是按监管要求限定的期限内完成违规逾期合约的清理;四是认真整改融资融券业务,确保业务的合规经营。

  海通证券还表示,经查,公司存在为少数融资融券六个月到期并提出逾期负债暂缓平仓申请的客户,在维持担保比例处于150%以上的前提下暂缓平仓的行为,这部分客户数占公司融资融券交易的总客户数不到1%。

  另据初步测算,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对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收入的直接影响不足1千万元人民币,因此,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高度重视融资融券业务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公司将认真整改,全面梳理现有的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业务。

  1月1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通报了2014年第四季度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情况。此次现场调查的45家券商中,有12家券商存在融资融券业务违规情况,并被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其中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等三家知名大券商被暂停新开两融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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