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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不允许新增合约逾期

2015年01月19日 07:21    来源: 北京日报     赵晓辉 陶俊洁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记者 赵晓辉 陶俊洁)中信证券18日晚间公告称,因存在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的问题,中信证券被证监会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已对此采取整改措施。

  根据公告,中信证券将暂停新开立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自1月16日起,公司将不允许新增任何新的合约逾期,距合约到期两周前将反复提醒客户及时了结合约,对于到期未了结的合约将强制平仓。

  中信证券同时承诺,在监管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完成旧的逾期合约,并将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开户条件由客户资产满人民币30万元提高到客户资产满人民币50万元。

  中信证券表示,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随着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已经实行严格的风险控制标准,目前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保证金比例为70%,客户融资杠杆比例较低。此外,对客户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实行实时交易前端控制,限制客户信用账户单一持股比例,降低客户流动性风险。

  该公司表示,将认真整改,全面梳理现有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现有业务规则开展业务。

  另据18日公告,中信证券获准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获准开通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权限。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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