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年多来,上海自贸区金融业务发展的现状是,在金融机构快速落地的同时,金融业务总量没有出现相应的增长,区内金融业务的发展总体低于预期:截至2014年9月,自贸区的贷款余额823亿元,同比零增长,而同期上海地区银行业的贷款余额增幅为6.9%。相比之下,自贸区金融业务增长明显落后于区外,缺乏有效商业模式和业务来源成为自贸区金融机构面临的普遍性问题。
影响改革进程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现有管理机制影响决策效率;金融制度改革缺乏很好的协同性,具体细则落地慢;对自贸区政策“可复制、可推广”的认识存在偏差;自贸区要改革不等于不要政策。
鉴于以上原因,上海自贸区实现金融突破有三个必选项:第一,进行监管组织与金融监管模式创新。从我国现阶段经济和金融现状来看,混业经营程度逐渐加深,宏观金融结构日趋复杂化,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监管制度框架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压力,统一监管渐成共识。但是,短期内制度整体切换成本较高,因此,在上海自贸区进行“大金融”监管改革试验是一个较为理想的选择,在监管体制上先破后立,主动适应国际普遍通行的金融混业模式。
在监管组织架构上可以借鉴迪拜的经验,设立自贸区统一性监管组织中国自贸区金融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对全国自贸区内金融市场、在岸及离岸金融活动与机构行为监管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范围内承担辖区内金融领域的立法与执法工作;国际监管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二,优化FT账户管控机制,增强“一线”“二线”资金互动机制。依照“一线宏观审慎,二线有限渗透”的监管原则,央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管理业务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落地后,上海自贸区FT账户业务正式启动,自贸区企业不仅可以透过该账户在区内开展投资汇兑、经常与直接投资项下的跨境资金结算,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低成本融资汇兑的路径也已走通。但在建立自贸区与区外境内两者的资金“后向联系”方面还有待探索。
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目的并不是建成一个“飞地”型的离岸中心,而是引领中国金融体系更高层次开放的示范区,这就需要在现有FT账户体系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投融资汇兑创新,探索区内与境内区外资金流动总量管控模式,即可以按照企业投融资汇兑需求预测实行自贸区“年度总额控制”的模式,央行等监管部门可以在遵循“有限渗透”原则之上分阶段扩大或收缩汇兑额度,同时提升金融机构开展分账核算业务的自主性。按照现有细则,自贸区企业一般结算户向FT(含同名)账户产生的资金划转视同跨境业务,因此经办金融机构只需进行交易真实性审核后,即可直接在“总盘子”可用额度范围内按申请人指令办理资金划转并实时报送央行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以提高投融资汇兑便利灵活程度。
第三,创造政策优势,吸引国际金融机构、业务与人才。与海外金融中心比较,上海拥有对内强健的经济与金融腹地、中国内地体系最为完整的金融要素市场、国际化水准基础设施以及优越的地理位置,短板则集中在金融对外开放度与自由化度、业务深度和国际化金融人才等方面。因此,利用好上海自贸区在利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开放和离岸金融等领域先行先试的改革机遇,是上海缩短与传统金融中心差距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