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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市2014:创新业务频出 与国际市场接轨

2014年12月29日 09:13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与2013年的新品种频繁上市不同,国内期货市场在2014年的主旋律则是创新业务的接连推出和夜盘交易品种范围的不断扩展]

  回顾2014年的期货市场,随着新业务的推出和新趋势的出现,使得期货市场规模越来越大,吸引力也越来越强。

  与2013年的新品种频繁上市不同,国内期货市场在2014年的主旋律则是创新业务的接连推出和夜盘交易品种范围的不断扩展。资管业务的不断深化和商品期货ETF的推出,则推动了国内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的“机构化”趋势。

  创新业务频出

  2014年期货市场最受关注的创新业务正是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不断深化。

  今年9月1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以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思路。

  12月初,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下称《管理规则》),《管理规则》指出,期货公司及子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为单一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和为特定多个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

  《管理规则》的发布也意味着期货资管一对多业务的正式放行。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发布的《管理规则》是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和证监会“期货创新意见”落实的重要体现。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与2012年11月正式推出,不过期货公司资管业务获批至今,虽然已经有近30家期货公司获得了资管业务,但是受制于“一对一”特定账户的限制,投资者参与少、资金规模小、市场认可度低成为阻碍期货资管做大做强的主要障碍。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多家期货公司已经拿到了相关“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项目的产品编码。

  与此同时,期货资管的投资范围也相对广泛,投资范围包括: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12月底,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1号—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指引》,对商品期货ETF的定义、投资范围、风险控制、相关主体责任、监管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证监会认为,开发商品期货基金具有积极意义:一是,打通了证券与商品两个市场,丰富了投资产品和避险工具,满足投资者抵御通货膨胀风险、资产配置多样化等需求;二是,可以引入机构机构者参与商品期货市场投资,改善商品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三是,可以提高商品期货市场的流动性,有利于增强金融中介机构服务投资者和实体经济的能力。

  国内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机构化”的趋势正在不断加快,而推动投资者结构“机构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则是推出期权和商品期货ETF。

  《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目前国内部分商品交易所已经在与基金公司合作推进商品期货ETF,而对于期权,国内商品交易所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夜盘交易品种占半数

  为进一步与国际市场接轨,防止国内商品市场的隔夜跳空风险,夜盘交易也是2014年各大商品交易所努力的重点。

  从12月12日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始进行夜盘交易,首批夜盘交易品种为白糖、棉花、菜粕、甲醇及PTA。12月15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发布《关于第二批夜盘品种上市的通知》,第二批夜盘品种为豆粕、豆油、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焦煤和铁矿石,第二批上市之后,大商所夜盘交易品种已达到8个。

  大商所认为,大商所自今年7月4日推出棕榈油和焦炭夜盘交易以来,夜盘品种运行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市场功能完善效果显现。首批试点品种的稳健有序运行,为大商所其他品种推出夜盘提供了有益经验。

  12月22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发布《关于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连续交易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这四个品种的连续交易自2014年12月26日晚间起上线运行。

  自2013年7月5日上期所的黄金、白银上线夜盘交易以来,夜盘交易市场成为三大期货交易所新的努力方向。在2013年仅有6个期货品种开启夜盘交易,而今年已经上市了17个品种,期货夜盘品种的数量合计达到23个,占目前国内45个商品期货品种的半壁江山。

  大商所交易部负责人表示,未来交易所将会在分析评估夜盘交易基础上,进一步征求市场建议,就各品种夜盘交易时间的差异化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在推动夜盘交易稳健运行基础上,还将进一步推动相关品种的国际化方案落地,稳妥推进市场的对外开放,让夜盘交易发挥更大的市场效应。


(责任编辑: 宋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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