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月3日),财政部网站发布消息,近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正式获批,主要承担PPP工作的政策研究、咨询培训、信息统计和国际交流等职责。一位财政部人士表示,PPP中心的主要工作是为了项目实施,暂时未具体明确与其他部门的工作。
财政部称,下一步,将会同有关方面抓紧推进PPP各项工作,营造环境、规范管理、增进信心,助推更多PPP项目实施。
北京大岳研究院院长金永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PPP中心的主要定位是政府支持平台,具体项目由商业机构运作,政府出台示范性的文件、协助地方政府来管项目,PPP中心可以助推地方做更多的PPP项目。
划分清楚各部委职权
一位参与PPP法规讨论制定的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发改委和财政部是PPP的两个主要管理部门,部委内部也由几个部门负责,像发改委内部原来主要是法规司,现在投资司、体改司也参与其中,而财政部则有五个司在负责。
此前,财政部已成立了PPP工作领导小组,其中金融司、经建司、条法司、预算司、国际司、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具体到法规层面,财政部已于9月23日发布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76号),近期还将公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操作指南》。而发改委则在牵头起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并已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同时发改委近期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向有关机构征求意见。
上述专家表示,涉及到PPP项目整体工程的实施,财政部没有住建部和发改委那么清楚具体流程,财政部主要管钱。“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要定原则和框架,包括现行的办法与法律有冲突之处,尤其要把政府和各部委的权力职责划分清楚。”
需从国家层面为PPP立法
目前,地方PPP项目呈现多头管理的局面。曾参与PPP项目建设的企业家表示,由于PPP项目审批程序复杂,企业往返于建设规划、土地、环保、水务、发改等地方部门申报,严重阻碍了项目进程,增加财务成本。
由于PPP项目涉及众多法律关系,且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PPP项目主管部门,导致项目审批程序复杂、责任划分不清。
财政部是落实 “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改革举措的第一责任人。但具体到实际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则没有明确说法。
发改委近期下发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征求意见稿提到,在职责分工方面,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综合性政策措施。国务院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上述专家也担心,如果职责不明,容易各说各话,就像原来的《招投标法》和《采购法》,最后两个部门都有责任,企业也不知找谁。
PPP项目牵扯到多个部门,因此多部门的分工合作显得尤其重要。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向东此前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一个PPP项目能否成功,至少会涉及到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规划部门、住建部门、银监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等。
金永祥认为,现在各个部门都从不同的角度做PPP,最关键的是需要从国家层面立法,把组织建设这块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目前,不同的政府部门有不同的意见和做法,这不是坏事,说明他们从各自角度进行思考,是有作为的表现。有冲突才能揭示出问题,才能为解决问题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