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风
不动产登记制度又有新的进展。日前,据媒体报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由国务院签发,定于年内颁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在房价下跌和反腐败不断深入的背景下,这个消息一出,立刻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细看一下网上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评论,深感这一政策有被误读之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房产抛售”、“以人查房”等等与此相关的话题在网络上大量出现,“反腐利器”、“房价杀手”等等溢美之词几乎成为不动产登记的代名词在网络上被大肆炒作,显然这是对即将出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误读。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与每个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对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误读不仅会使这一制度偏离正确的轨道,而且还可能给普通百姓带来财产损失。
事实上,不动产登记既不是“反腐利器”也不会成为“房价杀手”。先说反腐,“以人查房”并不是谁都有权利可以去查,在《意见稿》中规定,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和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况且,腐败分子不会傻到将所有房产都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即便个别贪官因房腐败被查处,也不是在房屋登记上出问题。因此,不动产登记的反腐作用有限,反腐败的真正利器在于党风廉政建设、在于国家法制的健全和完善。再说房价,不动产登记消息出来后,并没有出现大量抛售房屋现象。目前房价下跌与不动产登记没有太多关系。本轮房价下跌的真正动因在于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各地的限购,限制了需求;同时,国家为抑制房价过快增长而采取的限制性金融政策有釜底抽薪之功效。因此,房贷政策稍为变动,房地产市场就马上出现温和反弹。
当然,这并不是说不动产登记没有作用,相反,不动产登记作为一项基础性的财产登记制度,无论对普通百姓还是国家经济发展都有重大意义。
首先,不动产登记完善了房地产登记管理制度。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就明确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但7年来,因为“多头管理”、利益和职权分配等难题阻碍,统一登记进度十分缓慢。去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今年3月,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要用4年左右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具体的时间表是,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
其次,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最主要是为房地产税的推出而制定的基础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将会有助于监管部门掌握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为政策出台打下科学依据。房地产税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加速落地重要原因之一,正如业内专家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房地产税之间存在内在逻辑关系,前者是后者的技术准备和支撑条件。因此,在房地产税立法和全面铺开之前,一定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并摸清全国的不动产“底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