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最近,不少媒体披露,酝酿20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要推出了,时间可能为明年1月。最新消息称,央行将就此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并按一定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一旦金融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者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起到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作用。
说白了,就是银行破产,您放在银行的钱也不能打水漂。央行副行长、外管局局长易纲此前也透露说,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工作取得很大的进展,已经接近了成熟。
从全球范围来看,存款保险制度已经存在了超过80年的时间。第一个这么做的国家是美国。
美国观察员庞哲:美国存款保险公司创建于1933年,全称为联邦储蓄保险公司,简称FDIC,功能是为交会员而成为会员银行的存款散户承担一定数额的保险。2008年金融风暴之前,担保金额为10万美元,也就是说民众存款10万美元以内的现金在当银行遇到不测风云而倒闭的情况下,联邦政府会赔偿存款民众10万美元以内的全部金额,主要是保护中低薪资阶层民众的经济利益,有效的阻止了民众在金融灾难或者是银行面临危难时的挤兑现象。金融风暴之后,担保的金额有所提升,截至到2014年8月27号FDIC对全美的6638家会员银行所承担的保险金额被提升到每个存款帐户25万美元,FDIC对所有的会员银行都会行使严格的财务状况审核,风险承受程度的监督以及会员银行是否有健全的客户规避风险的管理规则,FDIC的另外一个职责就是在银行面临破产危险时对银行进行全面接管,凡是加入联邦保险计划的会员银行都会按照规定被要求在银行中展示FDIC会员的标志,自从1934年,联邦保险政策开始实施之后,没有一家会员银行的存款民众因为银行的问题而遭受任何现金的损失,当然保险公司不受美国联邦政府的资助。
上世纪70年代,日本成立了存款保险公司。全球华语广播网日本观察员黄学清透露说,银行一旦倒闭的话,原存款保险对象总计1000万日元及利息的财产将受到保护。
黄学清:日本从2002年开始正式解除了银行保险制度,就是说日本的银行金融机构一旦倒闭,政府不再对除了国债和邮政储蓄之外的储户存款承担全额保护的义务,但是并不是银行破产储户就会失去全部存款,日本有一个由政府作为央行的日本银行和民间机构按照相同的比例出资的存款保险机构,他负责提供存款保险,如果银行倒闭,偿还每一位储户最高一千万日元的存款和利息,超出一千万日元的部分,根据银行的财务状况结算支付。这样如果存款超过了一千万日元,储户就需要调查金融机构的状况才比较保险,很多个人用户是选择了将存款存入不同的银行,每个银行的存款不超过一千万日元来分担风险,由于用户在存款的时候更加谨慎了,可以使市场淘汰掉那些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起到了改善整个金融体系的作用。
全球华语广播网澳大利亚观察员胡方说,澳大利亚的存款保险制度采用的是“付款箱”模式。也就是说,只在银行倒闭后负责赔付存款人。
胡方:澳大利亚的银行很少出现银行倒闭的事情,上一次出现银行倒闭导致储户的这个存款丢失的现象还要追溯到1931年。尽管如此,澳大利亚仍然有比较健全的存款保险制度,根据存款保险的这个模式来看,属于国际流行的付款箱模式,也就是说在银行倒闭之前,政府不会有任何的作为,但是一旦银行倒闭之后,政府会直接付钱赔付给存款人。但是政府的赔付并不是没有任何条件和限制的,他会随着经济情况的好转和恶化不停的进行修改,比如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时候,当年的10月12日澳大利亚总理宣布对不管存款多少限额的储户,在银行倒闭的情况之下,都会进行100%的赔付,这个阶段将会维持三年。不久之后由于经济状况的好转,政府将银行倒闭存款赔付的限额降低到了100万澳币,在2012年的2月1号之后,这一限额又一次下降,25万澳币以下的储户在银行倒闭之后,可以获得全额赔付。另外为了要弥补财政赤字,政府多次计划向银行征收存款保险税,几次预案的税率大体上是维持在0.05到0.1%这一区间之内。
在墨西哥工作多年刘莉莉透露,墨西哥的存款保险机构可以介入银行的破产处置。
刘莉莉:墨西哥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墨西哥的存款保险制度采用的模式叫做成本最小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职责是在提供存款赔付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存保基金和存保机构面临的损失和风险,这就意味着墨西哥的存保机构在资产处置方面会有一定的权利,也就是说若是一家银行发生了存款风险破产或是倒闭,墨西哥存保机构就有权进入破产机构的资产负债处置,并在银行破产和存款人得到赔付之后,在债权回收方面拥有一定的优先权。
除了介入破产处置之外,墨西哥的存保机构同时有权对银行进行早期监督。
刘莉莉:墨西哥奉行的存款保险制度,属于一种处在中间位置的制度,有的国家只在银行被关闭或破产时对存款人进行赔付,不具有干预银行机构的职能。另一种权利更大一些的模式是,不仅对已经形成的风险进行管理,还要对银行尚未发生风险事件时进行监督,基本而言墨西哥奉行的存款保险制度,极大的提高了公众的储蓄信心,也有利于当地银行业的稳定,得到了各界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