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9日,阳光保险集团与徽商银行在京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就银行保险代理、产品创新、互联网金融、资本运作和客户共同开发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阳光保险集团总裁李科在签约仪式上指出,阳光保险非常重视与徽商银行的合作,双方不仅文化相通、更有资本纽带关系。双方应从战略高度构建合作关系,扎实推进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合作,其中不仅包括传统的银保代理合作业务、更包括诸多新领域的共同探讨和合作,如产品创新、互联网金融、资本运作、客户共同开发等,建立优先级合作关系,快速和扎实的推进后续合作业务落地,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徽商银行董事长李宏鸣表示,金融行业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阳光保险和徽商银行都需要在产品、机构及战略方面做出调整,双方都会积极寻找业务合作点,优势互补、共促发展;希望将双方关系推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的深度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源共享、产品设计、资产价值提升等。徽商银行将高度重视与阳光保险的战略合作,扎实推进合作项目落地。
阳光保险与徽商银行一致认为,作为成长最快的保险公司和银行,双方具有很强的相似性和互补性,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一定能发挥复合效应,促进双方各自的业务发展。当前的变革时代、深化合作与客户服务将有利于两大机构在各自所处的金融行业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在合作伙伴方面,2008年以来,阳光保险集团已陆续与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东亚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等开展总对总业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