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顶层设计,如果还要专注于债务融资,尤其是银行信贷的话,我国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将很难有实质性的提高。”11月15日,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信贷政策管理二处处长马贱阳在当天召开的“2014中国小微金融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上,谈到我国小微金融现状时如此表示。
研讨会上,来自央行、银监会、商业银行和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等机构的人士均对我国小微金融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普遍认为,小微金融的发展需要更多样性的融资渠道,同时也需通过机制创新和产品创新来防范在经济下行期带来的更多风险。
应打造多元金融体系
马贱阳引述数据称,纵向来看,小微企业贷款占整个企业贷款的比重在2008年时为18.9%,到今年三季度末,已达到了29.6%。从横向来看,我国2013年末中小企业贷款占GDP的比重是51.56%,美国是3.75%,日本是30%多。
马贱阳认为,无论从横向还是纵向来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这些年取得的成效还是很显著的。
但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马贱阳认为,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规律决定了银行的信贷不能完全符合其需求,一定要加强顶层设计,共同促进小微企业金融发展。
银监会监管二部小企业金融服务办张媛媛处长表示,鼓励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来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以及资金的来源,“特别希望推进直接融资市场建设,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适度放宽一些对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的准入标准,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
“希望在中国金融改革的过程中,弱化以银行信用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发挥各种金融机制的作用。通过各种金融机制作用来调整中国金融体系的功能,发挥它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更有效的作用。”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王国刚认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切入口就是先从小微金融的多元化开始,全方位为金融服务着手,打造中国金融多元体系。
地方政府大可作为
在研讨会上,不少嘉宾也提到一个新的问题,即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中,政府部门应当加强与金融、非金融机构的合作,为小微企业创造更为优化的融资环境。
王国刚说,平常讨论到资金就找银行,银行是可以提供资金,但是实际上也有相当一部分资金不属于金融性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这些财政性资金也可以由政府各部门运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不仅是财政资金的运用,政府部门在构建信用体系方面也有着不可替代的职能。
张媛媛表示,地方政府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发方面,可以发挥作用的空间非常大。一方面可以提供优惠的财税政策作为支持;另一方面在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上,包括建立担保公司方面,地方政府也可以有进一步的推进。
对于这一点,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已经有所尝试。北京银行副行长许宁跃表示,北京中关村管委会多年来致力于新环境的创造,十几年以前中关村园区就已建立了担保公司,这些担保公司为小微金融的担保体系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形式。
小微企业应加强自律
不少与会银行业人士表示,今年以来,做小微金融的难度特别大,不仅小微金融的规模难以提速,资产风险的压力也在加大。
许宁跃表示,“经济处于下行期的时候,当不良资产高了以后,各家银行和机构对小企业放款的冲动和行动就会减弱。”他列举了最近北京地区发生的一起小企业主“跑路”事件,其中涉及银行贷款近1500万元,其中1000万元有担保公司担保。同时这家企业跑路还影响到了下游的经销商。
许宁跃认为,上述“跑路”现象对金融机构和其他的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形成一种新的影响。他希望小微企业更加诚信,共同营造一个法制的社会和诚信的经营环境。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银行资产承受了更多压力。王国刚认为,需要对银行的监管做出相应的调整。“整个经济在下行的过程中,不良资产规模和不良资产率都在增加,在这个背景下银行还要给那些质量不高或者风险更大的小微企业以更大力度的支持,非常困难。”
“如果说银行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监管方面就应该放松监管不良资产方面的指标。”王国刚说,另一方面,小微企业自身也应该提高规范经营程度,“你有什么能力来保证这些资金到时候能够偿还本息?”他透露,在其调研过程中发现,很多小微企业在这一方面是严重不足的,因此小微企业自己还得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