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内幕交易不仅触犯法律法规,对交易实施者而言也不是一个“包赚不赔”的买卖。在监管部门最新通报的“黑牛食品案例”中,自以为获得重组内幕的自然人黄锦川,便在短短数个交易日内亏损了80余万元,并被处以20万元罚款。
广东证监局日前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揭开了黑牛食品去年9月筹划重组过程中不为人知的一幕。去年9月9日,在早盘股价出现大涨之后,黑牛食品于当日下午宣布停牌筹划资产收购事宜。据了解,黑牛食品该次停牌,本欲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整体收购广东长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东长兴”)相关资产。
经监管部门查明,在两公司商讨重组过程中,时任广东长兴总经理的梁某也参与其中,且在2013年8月28日左右便知悉了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而黄锦川与梁某是朋友关系,前者在梁某办公室获知有关重组的内幕信息,并判断“黑牛食品”股价将会上涨。在此背景下,黄锦川随即于去年9月4日利用其控制的“蒋某林”、“黄某权”账户,集中大笔买入黑牛食品87.67万股,耗资748.28万元。
因对交易价格无法达成一致,黑牛食品去年10月22日宣布终止此次收购,复牌后股价亦大幅下跌。无奈之下,“豪赌”不成的黄锦川在10月22日至30日期间将上述持股全部卖出,最终亏损87.07万元。不仅如此,因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交易黑牛食品股票,黄锦川还因内幕交易行为被广东证监局处以20万元罚款。
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