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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原行长经理合谋设私募基金狂敛7亿

2014年11月05日 17:08    来源: 信息时报    

  270多个投资人、人民币7个亿的投资款,积沙成塔堆砌出“天河有史以来第一单以私募基金为幌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9月25日,广州天河警方打掉这一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团伙。昨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召开局长新闻发布会,天河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金卫通报了近年来天河警方创新警务工作及最近破获的这起特大集资案,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据金卫介绍,天河区经济总量多年来位居全市第一,商圈繁荣,多发性侵财犯罪突出。全区有25个城中村,出租屋7万多栋76万多套,流动人口达78万多人,治安消防问题突出,但全区案件类警情已连续三年呈两位数下降,其中,2012年同比下降10.6%,2013年同比下降14%,今年1~10月份,同比下降16.9%。

  典型案例

  基金公司设局非法吸存7亿

  9月25日,做了几十年生意的丁女士,来到珠江新城一家基金公司,本打算与合作多年的理财经理聊聊下一步的投资计划,却吃惊地看到,十多名像她一样的投资人堵在基金公司的门口要求查账。丁女士心里也慌了—她在这家公司投进去了人民币600万元。

  270人巨额投资款打水漂

  该公司给众投资人的说法是“由于项目失败,(投资款)统统收不回来了”。原来,一年前,理财经理杨某(44岁,广州市人,深圳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法人、公司财务总监)向她推荐了一个基金 理财产品,说是有个基金合伙投资项目,收益率很高,可达到6.5%~14%的年化收益,他们准备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募集资金合伙进行投资……深信不疑的丁女士听罢决定先投600万元。

  仅仅是项目失败这么简单吗?一位投资者报了警。警方经调查,迅速地控制了该基金公司财务的电脑,打开电脑里的Excel表格,映入民警眼帘的是270余个投资人的名字,其中投资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很多,高于1000万元的也不少。

  涉案资金缺口达3亿

  经调查,2011年,原广州市某 银行 职员卢某(男,45岁,广州市人,深圳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在深圳市注册成立了“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拉拢杨某等一批原银行工作人员到其麾下效力,其中不乏银行原副行长、原高级客户经理等资深金融理财人员。

  2013年,卢某获悉某旅游 、电子商务服务公司有融资需求,双方一拍即合,约定每笔由“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借贷给该服务公司的款项可得到24%的年化收益,卢某等人立即伙同杨某等人打造了一个专门瞄向高端投资客户钱包的“进取九号私募基金”项目,吹嘘该项目有价值高达3亿余元的土地、物业作为抵押,资金由专业团队管控,有资深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同时许诺投资人每投资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在3~24个月内可对应获得6.5%~14%的年化收益。但实际签署的合同中,根本没有土质质押一项,这就使得项目根本毫无保障。

  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卢某等人企图以正规募基金为幌子,掩盖其“伪私募”的本质:不能公开募集,就通过口口相传、私下推介,或者是在基金公司网站、 信托产品商城等互联网小众网站,以打“擦边球”形式进行宣传;国家规 定投资额不能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他们就对小额投资人采取“拼车”、“他人带持股”的形式变相拉进来;50个投资人(合伙人)太少,就采取口头讲解、分头签合同、不标注合伙人人数等方式,蒙混过关……

  经查,卢某等人累计募集的资金高达人民币7亿余元,累计拉进来的投资人数达270余人!今年9月,与卢某等人合作的某服务公司终于垮塌,总计亏空高达人民币3.1亿元。

  9月25日,天河警方成功打掉了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特大犯罪团伙,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3名,扣押涉案物品一大批。

  目前7亿涉案资金中已有4亿返还给投资者,资金缺口仍达3亿。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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