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在批复深圳市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申请中提出,推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设立专门的层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满12个月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支持创业板的良性发展。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7日表示,在研究专门层次的时候需要统筹考虑,全盘谋划,把创业板的改革与证券法修订、注册制改革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目前该项工作还在研究之中。(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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