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5日讯 日前,中国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胡莹任职资格的批复,批复称,经审查,胡莹符合《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批复全文如下:
关于胡莹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4〕830号
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胡莹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中新大东方〔2014〕137号)收悉。经审查,胡莹符合《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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