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证券交易所近日同时发布《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标志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业界普遍认为,此项创新将改变证券公司融资渠道狭窄的现状,助推证券行业转型。
所谓证券公司短期债,系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约定在一年(含)以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据上交所相关人士介绍,证券公司短期债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市场化”原则,呈现几方面特点:初期从部分综合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先行试点,逐步拓宽发行主体;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自主发行;实行备案制,可分期发行;契约自由,募集资金用途、债券评级、增信措施等由发行人与投资者自主协商,并按约定向市场披露,体现灵活性;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QFII、/RQFII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均可进行投资。
近年来,证券公司业务发展和创新较快,融资需求不断扩大,但证券公司整体杠杆率偏低,融资渠道较为有限。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证券公司获准在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是主管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拓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融资渠道的有力举措,对于促进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业内人士评价认为,证券公司短期债为券商提供了市场化的短期融资工具和渠道,有利于证券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灵活安排融资计划,增加流动资金来源,有助于促进证券行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此外,证券公司短期债增加了交易所债券市场短期品种供给,有利于优化交易所市场债券期限结构,完善市场定价机制,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发展。对于投资者,尤其是近年来发展较为迅猛的货币基金、券商资管、银行理财等各类产品而言,证券公司短期债可提供优质的短期投资标的,有利于满足其多元化的资产配置需求。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除提供备案、转让、信息披露服务外,上交所还将多举措促进证券公司短期债市场发展,包括提供一站式服务,尽快推出债券协议回购,利用自身较为成熟的债券发行系统及招标、分销、信息发布等功能,为证券公司短期债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提供支持。
自2012年6月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进入交易所挂牌以来,交易所私募债券市场稳步发展。来自深交所的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10月14日,深市已有267只私募债券完成发行,募集资金288.02亿元,3只可交换私募债完成发行,规模18.165亿元。
深交所方面表示,随着证券公司短期债的正式推出,体现市场化原则的交易所私募债券品种日益丰富,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市场风险约束机制也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