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还原审慎监管券商IPO六年路:证监会松绑券商IPO

2014年09月28日 07:52    来源: 时代周报    

  眼下虽已入秋,但证监会的一纸通知仿佛给证券行业带来了一缕春风。

  随着资本中介业务的快速增长,券商资本短缺的问题凸显,而就在此时,证监会发布的通知无疑对券商是一大利好消息。为落实新“国九条”和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证监发〔2014〕37号)的有关要求,证监会在近日下发通知,鼓励证券公司多渠道补充资本,并清理取消有关证券公司股权融资的限制性规定。

  自2008年以来,证监会对于券商IPO的态度一直在变化之中,6年来政策力度从收紧到放松。这一系列变化也可以看作是证监会在不同时期的大背景下作出的相应调整。

  目前,A股共有19家上市券商,而在目前证券行业资金告急的情况下,上市券商都在密集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融资。而仍未进入资本市场大门的券商,也在积极谋求上市融资。证监会此次取消券商IPO审慎性要求,对正在申请上市的证券公司来说,无疑起到了助推作用。

  “证监会在这个时间节点出台松绑券商IPO的政策,对于拟上市公司来说可谓‘及时雨’,目前整个券商行业,资本金在这一发展阶段来说,十分重要,对于推进券商上市融资对其未来发展及成长,都是关键性的。”南方基金首席分析师杨德龙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券商IPO监管历程

  证监会最早提出券商IPO审慎性监管标准是在2008年。

  当年5月,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的规定,证监会制定了《关于证券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监管意见书有关问题的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在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前,应向证监会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出具监管意见书。

  对此,证监会机构部发布《关于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问题的通知》,对券商IPO提出了“审慎性”监管要求。即申请IPO上市的证券公司除了应符合法定条件外,还应具有针对券商行业所设置的特有条件,包括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良好的成长性、较高的合规管理水平等等。

  证券公司IPO审慎性监管要求的提出由此开始。6年以来,证监会对此作出过两次较大规模的修订,直至此次证监会发文宣布取消。

  第一次修订发生在2009年10月。当时,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审慎性监管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完善通知》”),对证监会IPO达标要求做出了更加细化明确的规定。

  《完善通知》显示,此前的“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有关审慎性监管要求的具体内容修订为“公司上一年度经济业务、承销与保荐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主要业务中,应当至少有两项业务水平位于行业中等水平以上或者至少有一项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十”。

  与此同时,还将“有良好的成长性”修订为—公司经纪业务、承销与保荐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主要业务中,应当至少有一项业务净收入增长率近两年位列行业中等水平以上。

  时隔两年,券商IPO审慎性监管要求再次发生了大规模修改。

  2011年11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审慎性监管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进一步完善通知》”)的文件显示,之前对证券公司“上一年度经济业务、承销与保荐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主要业务中,应当至少有两项业务水平位于行业中等水平以上或者至少有一项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十”的规定,改为了“最近两年内至少两项业务水平位于行业中等水平以上或者至少有一项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十”。

  同时要求“申请IPO上市的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承销与保荐业务中应当至少有一项业务近两年均位于行业中等水平以上”。此外亦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出具IPO上市监管意见书之前,提前与证监会机构部进行沟通,由机构部组织相关证件局或专员办对公司内控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证券行业由于开展新业务,对资金需求量的增大,在此大背景下,证监会开始放低券商IPO的监管要求,并鼓励券商通过多渠道来进行融资。

  今年5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支持券商利用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并购重组等方式开拓融资渠道。

  9月19日,证监会再次下文,明确取消证券公司上市“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成长性”两项额外审慎性要求,并简化有关程序。

  这意味着,证券公司在IPO之时,将拥有与其他行业平等化的对待。

  证券行业资金告急

  回溯证监会出台券商IPO审慎性监管要求规定的时候,正是2008年年初,光大证券即将叩关IPO的时候。

  当时,A股上市证券公司已有8家,不过,通过IPO上市的仅有中信证券和太平洋证券两家。中信证券于1995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并于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A股证券行业最早的上市公司。

  此后四年,一直未有券商通过IPO上市。宏源证券是上市后改组而成的,其前身系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经证监会核准,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组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并更名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直至2007年12月,太平洋证券在上交所挂牌,才有了第二家真正意义上的IPO上市券商。而在此前,因市场和政策因素,券商上市只能走借壳这一条道路。

  事实上,在当时上市的8家券商中,除了中信证券、宏源证券和太平洋证券之外,包括海通证券、东北证券、国元证券、长江证券和国金证券的5家券商全部通过借壳重组上市,其中最早的是海通证券。

  2007年6月7日,海通证券与都市股份(600837)吸收合并事宜获证监会批准。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股本变更为33.89亿元,并于2007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名称变更为“海通证券”。2012年4月27日,经香港联交所核准,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交易。

  一个月后,东北证券也通过同样的方式实现与资本市场的接轨。2007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锦州六陆与东北有限(东北证券前身)完成吸收合并,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证券业务,股票简称变更为“东北证券”。

  同在2007年通过借壳上市的证券公司还有国元证券和长江证券。次年1月,国金证券也完成了借壳上市。

  2009年下半年,当时关闭一年之余的IPO之门再度重启。因此,光大证券和招商证券的IPO在证监会上述《完善通知》出台前后相继顺利成行,分别于当年8月和11月登陆上交所。同年2月,西南证券通过重组上市。

  2010年,华泰证券、兴业证券分别于2月和9月相继登陆上交所;11月,山西证券也成功登陆深交所。同年2月,广发证券通过借壳上市宣布进入资本市场。

  2011年年中,在去除“一参一控”规整障碍后,证券行业迎来了一波上市热潮,国信证券、东方证券、西部证券等纷纷提交上市申请。当年,方正证券和东吴证券分别于上交所上市。同年8月,国海证券重组上市。2012年4月23日,西部证券于深市中小板成功上市,至此,A股一共已有19家券商上市。

  眼下,尽管是已上市公司,但在我国目前对券商实施分类监管的体系下,上市券商各项业务规模的扩张尤其是创新业务的发展都受到净资本制约。

  在目前券商通道业务、资本中介业务、资本交易业务三大业务模式中,资本中介业务作为创新重点项目发展较快,截至2014年6月,融资融券余额同比增长83%,达4064亿元,两融业务收入占比由2013年的12%大幅提高至2014年上半年的18%。

  而与此同时,资本中介业务正在消耗着证券公司的大量资本,不少券商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这从券商密集融资的动作中便可见端倪。据iFIND统计显示,仅今年上半年,券商在银行间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就达136笔,融资总额近2200亿元。

  为强化资本约束、防范风险,证监会明确,对于资本实力不足、风险覆盖率(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之比)低于200%或者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低于120%(2015年6月30日前低于100%)的证券公司,要求其杠杆倍数(总资产与净资产之比)不得超过5倍,同时将暂停受理其创新业务试点申请,以确保业务创新发展与公司抗风险能力的动态平衡。

  除了IPO上市融资,证监会还鼓励证券公司通过定向增发以及发行新型资本补充工具的方式融资发展。

  8家券商借乘东风

  在上市券商通过融资方案来补充资本的同时,非上市券商也迫切希望通过IPO等方式打通资本通道,进而扩充资本金。

  此前,在IPO排队耗时长、券商IPO要求严格等背景下,不少券商通过借壳曲线上市。不过,随着目前IPO上市门槛的放低,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以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券商通过IPO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在2011年8月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这一文件明确了借壳上市的定义以及标准,且明确表明,由于某些行业的特殊性,在证监会另行出台规定之前,金融机构和创业投资等特殊行业的企业不适用于借壳上市新规。

  因此,随着券商上市“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成长性”的两项额外审慎性要求的取消,并简化有关程序,证券公司上市难度将会大幅减小,IPO将会成为日后券商接轨资本市场的主流方式。

  “取消两项审慎性监管要求实实在在地降低了券商上市的门槛,鼓励更多的证券公司与其他行业的拟上市公司一样在同等的条件下进行IPO。这也体现了新股发行改革更加市场化的特点,可以看出与未来的注册制新股发行体制的趋同。”杨德龙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在此前,已有8家券商预披露招股说明书,分别是东方证券、东兴证券、国泰君安、银河证券、浙商证券、华安证券、国信证券和第一创业证券。其中,东方证券和东兴证券均处于已反馈状态;浙商证券和华安证券则处于中止审查阶段,截至目前仍未完成申报材料的更新,未有恢复审核。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此前第一创业证券也曾因为尚未完成更新申报材料,而在今年5月份中止审查。

  9月26日,第一创业证券一中层管理人员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公司已于9月初向证监会提交更新至6月30日的申报材料,因此目前已恢复正常审核状态,“证监会已经受理,不过流程尚未走完,因此还未把更新申报材料挂到证监会网站上”。

  对于证监会此次松绑券商IPO,在杨德龙看来,主要是在目前券商资本金普遍短缺的大背景下出台的“目前券商行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各券商在发展业务上面临着很大的挑战,支持券商通过IPO补充资本金对整个行业的有序经营是很重要的”。

  另外,安信证券、首创证券和湘财证券正处重组中。中纺投资最新公告显示,与安信证券资产重组涉及到的审计、评估现场工作已基本结束,重组方案制定工作也已初步完成,需要进一步细化、修正和完善。

  另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1日,联讯证券正式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成为了继湘财证券之后,第二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券商。联讯证券原名惠州证券,2003年4月更名为联讯证券。今年4月18日刚刚完成股份制改造。

  不可忽略的是,新三板也是券商融资的可选择去处。今年5月,证监会发布意见明确支持券商利用新三板挂牌,开拓融资渠道。

  “取消券商IPO审慎性监管标准的做法,即是将券商公司与其他申请IPO的行业等同平等化对待。放低上市监管,具有创新能力的中小券商将拥有更多机会。券商上市的业务硬性条件指标较原来有所放宽,并更趋合理化,预计会有更多的券商实现IPO。”杨德龙最后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 韦伟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