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一方面存在监管套利等问题,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经济发展多元化背景下的多层次信贷需求
“在对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处理上,重在因势利导,在加强规范管理的同时,要引导其合理有序地开展好实体经济融资服务。”央行副行长胡晓炼在第18届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上指出,需要辩证地看待中国影子银行问题:一方面,影子银行存在经营不规范、监管套利等问题;另一方面,影子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经济发展多元化背景下的多层次信贷需求。
第18届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9月22日至25日在中国天津举行。
胡晓炼指出,影子银行本身是反监管和业务竞争的产物,它们的快速发展在很多情况下是监管套利驱动。但不能因为其监管套利行为而采取简单否定的态度,而应该进行多方面的分析,加以综合把握,然后再考虑哪种监管思路和举措最合适、最需要。
她指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要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一是要分析业务的合理性,即具体业务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是确实有实体经济的需要还是只是金融机构之间纯粹的业务转移。
二是实际风险状况的判断。以美国次贷危机为例,次级贷款本身已超出借款人的承受能力,风险很高,即使通过资产证券化转移到表外,实际风险依然存在。一些金融机构还将次贷证券化产品再证券化,风险被进一步掩盖。
三是监管规则的适度性和一致性问题。监管标准的差异以及监管导致成本过高是监管套利的重要原因,所以,在致力于统一相同业务监管标准的同时,要分析监管导致的业务成本增加对金融体系以及实体经济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