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西藏药业(600211,前收盘价28.39元)已于上月15日进入了停牌期,但是就在这一个月时间里,股价虽然停止了波动,西藏药业几大股东们围绕董事会控制权的交锋却没有停止,公司先后发布了多份重要公告:一份员工大幅涨薪公告;一份董事会否决华西药业提议召开股东会增加独董议案的公告;一份监事会同意华西药业提出召开股东会审议增加独董议案的公告;一份新凤凰城提名选举两位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公告无不体现出渐渐浓重的火药味,反映出西藏药业股东之间的分歧并未因今年董事长的更迭而终结,反而被推向一个新的高潮。
就在今日,西藏药业再次连出三份公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新推出的三份公告中,西藏药业股东华西药业明确否认与另一股东新凤凰城及周明德之间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一致行动关系,所以新凤凰城提出增选独董采取累积投票制的理由不成立;而在监事会函件中提及,新凤凰城提及的增选董事议案或有违公司章程,因为此举可能造成董事会人数超过规定上限。
董事会内硝烟弥漫
今年5月西藏药业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在西藏药业任职董事长多年的公司创始人陈达彬退居董事一席,公司小股东西藏通盈投资有限公司实控人石林登上董事长宝座。然而蜜月期只维持了四个月,新董事会便公开决裂,直至发展为董事会控制权之争。
西藏药业的董事会矛盾暴露于今年8月16日,一则简单的调高员工薪酬议案将两方分歧公开化,这份勉强通过的议案拟将员工 (除董监高外)工资在2013年度工资薪酬总额的基础上上调20%~40%。
但是这一方案却遭遇了4名董事反对,反对方分别是股东华西药业董事长陈达彬及其儿子周裕程,天津赛诺制药总经理助理王英实,以及独立董事饶洁。
饶洁通过比较2013年报与2014半年报,分析了公司业绩情况。其认为,2013年公司净利润仅为239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44%,2014上半年公司虽然实现净利润1866万元,但净利润主要来源于自有产品新活素销售收入的增长。
8月22日,已经开始出现裂痕的西藏药业董事会不和谐之音升级,华西药业提请公司董事会于9月18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选公司董事的相关提案,欲增补吕先锫、刘小进为独立董事,将公司董事会人数从现有九人增至十一人。增补的董事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直接投票制)选举产生。然而,这份提案被董事会否决。
虽然上述提案遭否,但是公司监事会认为华西药业系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具有向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资格,并决定召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补华西药业提名的两位独董一事。
公司另一股东新凤凰城也不再观望,西藏药业于9月13日公告,新凤凰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另外两人为独立董事。其理由是拨乱反正,防止公司出现分裂和动荡。
一场董事会控制权争夺战已不可避免。
双方上演攻防战
随着西藏药业的 “宫斗大戏”步步升温,两大股东的关系成为焦点。
此前,公司股东新凤凰城提及,西藏药业的控股股东华西药业、新凤凰城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1.62%和18.52%,两家控股股东合计持有40.14%股份,因此根据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也有类似规定,“股东大会在董事选举中应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那么新凤凰城依据的条例是否站得住脚呢?
对此,华西药业在公告中回应,首先华西药业与新凤凰城及周明德不存在关联关系也并无一致行动关系;其次,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两大股东都只是控股股东之一,西藏药业并没有持股比例在30%以上的控股股东。
监事会出具的函件中也证实了华西药业的说法:华西药业和新凤凰城都只是处于相对控股地位,由于公司并没有持股比例在30%以上的控股股东,并不属于“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情形。
从之前西藏药业的董事会情况来看,也很难看出华西药业和新凤凰城站在同一战线。
8月22日,华西药业提请公司董事会于今年9月18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选公司董事的相关提案,此次有5名董事投反对票。这5位董事正是上述涨薪议案中投出赞成票的石林、杨建勇、张虹、李文兴(独董)、李其(独董)。而在这两次董事会表决中,有新凤凰城背景的张虹连续站在了具有华西药业背景的陈达彬的对立面。
由此看来,若华西药业函件以及监事会函件说法成立,则新凤凰城力推的累积投票制恐难成行。
激烈博弈表决方式
此次两方股东均有意增派独董进入董事会,围绕股东会选举独董的表决方式展开了激烈博弈。
新凤凰城方面直接开门见山要求采取累积投票制。早在8月,具有新凤凰城背景的张虹就指出,5月换届时采用的是累积投票制,而此次华西药业提案改用简单多数制,中小股东权益难以保护,更为不妥。
但是在今日公布的监事会函件提及,华西药业今年股东大会换届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前即先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换届选举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的议案》,之后再使用了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选举。因此新凤凰城要求直接采用累积投票制增选董事没有法律依据,目的是为了规避股东大会的审议,实质为剥夺股东的合法表决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同时注意到,在西藏药业的公司章程中,并没有明确要求增补董事一定要用何种表决方式。只是在第八十二条提及,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另一方面,华西药业原先坚持采取非累积投票制,但是如今已然让步,给出了一项折中方案,即先对是否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监事会认为是否采用累积投票制或非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交由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是公平合理的,保护了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新凤凰城认为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可以在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投赞成票。
新凤凰城提“乌龙”提案
西藏药业的《公司章程》明文规定,公司董事会上限就是11名董事。若华西药业提议增选两名独立董事的议案能在股东大会上获得同,则公司的董事人数就将达到上限。此次新凤凰城提议再增选两名董事,那么董事会将没有缺额。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对于公司股东的“乌龙”提议,西藏药业监事会函件中提及,如果新凤凰城有意增选两名独立董事,可以向监事会召集的第二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提名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没有必要向董事会另行提议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除此之外,对于之前公布的重大事项,西藏药业今日表示,被公司宣布停职检查的原公司出纳,仍未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工作交接,公司财务正常运行的妨碍未能排除:公司资金调拨及支付工作仍然无法全部正常进行,有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