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如果是资金安全性相对较高的“阳光口子贴息”,资金定存五年,银主要求的回报通常是除利息外企业额外贴息15%以上;如果是安全性相对较差的“非阳光口子贴息”,同样是五年时限,银主会要求额外贴息25%以上
9月底的银行揽储战还没有正式打响,游戏规则已经改变了。
“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这一精确到百分位的监管指标可以说是“史上最严的”银行揽储监管规则,其无疑对于银行传统的月末、季末、年末“冲时点”揽储产生巨大约束力。
“目前,多数银行的分支行层面还没有立刻对政策做出反应,我们此前收到的9月底的资金需求也暂时没有变更,如果政策快速落地且银行不再寻求冲时点,那我们就转做定存贴息”,一位资金掮客9月14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在一个交流揽储信息的QQ群,本报记者注意到,近日有关月末、季末资金冲量的消息依旧很多,涉及的资金动辄数以亿元计,该群的人员数量超过了1300人,其中经常同时在线的活跃人数超过了500人。
“高精度”
揽储监管新规出炉
9月12日,银监会、财政部、央行等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加强存款稳定性管理,约束月末存款“冲时点”,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据了解,月末存款偏离度=(月末最后一日各项存款-本月日均存款)/本月日均存款*100%。
新规同时指出,为防止商业银行在季末通过冲高月日均存款、规避存款偏离率约束,附加限制季末月日均存款的可计入金额。
新规还要求,各级监管机构建立存款波动情况统计监测制度,对存在存款异动较大、违规吸存、虚假增存等问题的银行,按严重程度相应采取限制准入、降低评级、限制业务、提高稳定存款比例等监管纠正与处罚措施。
另外,新规明确指出,商业银行不得通过理财产品倒存、同业业务倒存等手段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分析指出,在存款增长趋势放慢和存贷比约束下,银行并不会因此改变拉存款的行为。在外汇占款增速放慢、金融脱煤加快、利率市场化推进的背景下,银行存款增速呈趋势性放缓。而为稳定经济增长,信贷需要保持一定增速。只要存贷比约束仍在,信贷投放就需要相应的存款增长,银行对存款的追求就不会根本改变,之前的“冲时点”改为“拼日均”,存款市场竞争仍很激烈
此外,分析还认为,通过对银行施以月末存款偏离度不超过3%的约束,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银行在月末最后几天拉存款的行为,有利于平抑存款波动。但根据计算公式,若银行将拉存款的时点适当提前、比如从中下旬开始,就基本可以保证月末的存款偏离度不超过3%。因此,存款波动很可能从之前的“时点波动”变为“波段波动”。
大资金谋划
转型“定存贴息”
或许是由于政策落地时间尚短,在记者潜伏的几个QQ群里,对于“史上最严”新规的关注并不多,记者几经周折才找到一位对新规进行了研究的资金“掮客”。
“目前,多数银行的分支行层面还没有立刻对政策做出反应,我们此前收到的月底的资金需求暂时还没有变更,如果政策快速落地且银行不再寻求冲时点,那我们就转做定存贴息”,上述掮客对记者表示。
所谓的“定存贴息”,在通常情况下是指,借款人虽然符合银行的信贷标准,但在一些特定时点,银行的信贷额度已经用完、没钱放贷,这时,就由银主将约定款项存入指定银行,银行有了钱,再按正常程序向借款人放贷。这种业务的一大特点是借款人需要向银主支付一定的额外贴息。由于时限较长,这类业务的贴息比较高。据记者了解,如果是资金安全性相对较高的“阳光口子贴息”,资金定存五年,银主要求的回报通常是除利息外企业额外贴息15%以上;如果是安全性相对较差的“非阳光口子贴息”,同样是五年时限,银主会要求额外贴息25%以上。
贴息合规与否
依旧存疑
从形式上看,贴息存款与普通存款没什么区别,但银行通常不会直接出面进行贴息,一般由存款中介来介绍储户存款,并由贷款方通过中介给付贴息。
简单来说,贴息存款利益链条上的主体一般来说有四个方面:银行、存款中介、银主、中小企业。对于银主来说,其义务就是按额度和期限要求向指定的银行存入一笔定期存款,而后获得利息及中介支付的贴息;对于银行来说,其义务就是帮助储户存入资金并保障资金安全,其获取的是存贷利率差,数额越多,获利越大;对于存款中介来说,其义务是帮助银行寻找民间资金并按期存入一定的金额,以此获得中介费;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其可以顺利向银行贷款,同时承担贴息、中介费以及给付银行的一些其他相关费用,当然,这样做的融资成本很可能会非常高。
不得不承认的是,贴息存款这类处于灰色地带的融资方式的需求确实很大,记者注意到,“供需双方”设定的资金规模往往是千万元级别、甚至是数亿元级别的。当然,在一些可能是员工个人发布的需求信息中,需要的资金数量降至百万元级别,不过这类需求的供需数量均很少。
此外,某银行业内人士坦言,贴息存款是否构成高息揽储目前存有争议。早在几年前,银监会就已经出台文件,将返点、回赠等方式揽储定性为“变相高息揽储”,并严加限制。央行也曾发布过规定,各金融机构(包括邮政储蓄机构)严禁擅自提高利率,或以手续费、协储代办费、吸储奖、有奖储蓄、介绍费、赠送实物等名目变相提高存款利率。
此次三部委联合发文约束商业银行存款冲时点行为,也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高息揽储吸存”——即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档次;另设专门账户支付存款户高息”。
不过,银行和资金掮客们似乎更愿意相信,银行自身并未给付高息,贴息是资金方与中介自行签订的协议,是另一种基于合同的自愿,且贴息的给付也大多通过资金掮客而非银行的专门账户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