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雷士照明在京召开说明会,披露有关吴长江侵犯上市公司利益的信息,核心内容是,在董事会公告其全面退出雷士照明附属公司董事会的情况下,吴长江违规进行抵押担保,使雷士照明面临遭受1.73亿巨额损失的可能。雷士照明一负责人称,针对该次违规担保一事,雷士照明正在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雷士照明出示证据
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雷士照明控制权争夺一事,在上市公司层面已经走完程序。8月29日,雷士照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占投票股东所有持股数95.84%的股东均赞成罢免吴长江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所有职务,雷士四大股东德豪润达、软银赛富、施耐德电气、高盛均投了赞成票,吴长江从此彻底从雷士出局。
但这显然不是这一事件的句点,在9月10日的说明会上,雷士照明披露了吴长江时期雷士照明存在的多个问题。根据雷士照明出具的多份影印合同显示,吴长江在中国银行重庆大渡口支行通过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账户于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3日、2014年7月18日先后三次为重庆恩纬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雷立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担保。雷士照明副总裁谈鹰表示,这些担保合同均没有经过董事会批准以及其他合法合规程序,属于违规担保无疑。
谈鹰透露,这几项违规担保是8月29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应雷士照明董事会请求,冻结清理重庆雷士的银行账户资金过程中发现的。
雷士照明特别强调,2014年7月14日,雷士照明董事会公告,吴长江全面退出雷士照明附属公司董事会。而在此后的7月18日,在职务交接未完成前,吴长江利用最后的职务之便,继2013年12月提供8940万元担保后,第二次为雷立捷公司提供了7300万元担保。
影印合同显示,吴长江在2014年7月18日当天与中国银行大渡口支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约定: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为中国银行大渡口支行在上述三份借款合同中的借款及利息等主债权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保证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73亿元;未经中国银行大渡口支行书面同意,在主债权未被清偿前,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不得支取或要求返还已交付的保证金。雷士照明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一旦主债务人不能偿清贷款,雷士照明将面临多达1.73亿元损失。而被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吴长江本人。
中国证券报记者欲就此事询问吴长江本人,但截至发稿时,吴长江及其团队人员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负责人称正在报案
雷士照明代理律师法律意见书中指出,吴长江的上述行为,已经涉嫌刑事“三宗罪”,主要包括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
谈鹰则在发布会上表示,这并不是吴长江涉嫌的仅有的“三宗罪”。据雷士照明公告显示,吴长江在未经董事会批准、授权或追认的情况下,代表雷士照明附属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私自与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恩维西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有限责任公司各签署了一份20年的商标许可协议。谈鹰说:“如果吴长江这一行为得逞,将彻底摧毁雷士照明的公司价值。8月8日,吴长江被罢免首席执行官职务后,拒不配合相关交接工作,致使重庆万州工厂停产,每天损失近100万元之巨。”
雷士照明方面同时指出,此次的担保公司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名义上是雷士照明的总部,但实际上董事会批准的该公司功能为销售公司,从未同意在重庆设立雷士总部。该公司原名为重庆雷士实业公司,而吴长江未经董事会批准,将公司更名为雷士(中国)有限公司,并擅自行使了总部职能。
“现有证据仅仅是涉及到中国银行的1.73亿的担保。目前公司还在排查,不排除在其他银行也有类似的情况。”谈鹰表示,针对该次违规担保一事,雷士照明正在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重庆雷士仍未接手
雷士照明9月10日发布公告称,已设立一个下属运营委员会,由公司及经销商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包括王冬雷及王晓波等12人。同时,已设立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以推进调查吴长江及前任副总裁行为造成的潜在影响。公司股票仍将继续停牌。
在本次说明会上,雷士照明方面通报了公司最新的经营进展。目前雷士照明绝大多数运营中心、主要物流中心全面正常运作。惠州基地恢复正常,上海、浙江一直运作正常。而有关重庆雷士的接管,公司早已将相关材料提交给重庆市南岸区政府,但目前进展并不顺利。“因为不能够合法接管工厂,公司经营每天都在受到影响。”
“公司正征求律师的意见,最终雷士照明对这几项担保的责任需要承担到什么程度,现在还没有定论。”谈鹰表示,在此次事件之后,雷士照明未来会加强公司内部治理,使得公司所有运作更加规范、更加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