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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们一再流失令A股蒙羞

2014年09月11日 07:11    来源: 《经济参考报》     □皮海洲

  在中国的传统节日中秋节,今年最圆的月亮当属阿里巴巴。因为从这一天起,中国最大的网购平台公司阿里巴巴在美国开启了历时两周、跨越多个城市的IPO路演活动。而首场路演的盛况甚至让很多久经沙场的基金经理都“惊呆了”:近千人涌入会场电梯口排起长龙。阿里巴巴的新股发行成了美国投资者争抢的一道盛宴。

  而在大洋彼岸,中国投资者对阿里巴巴的发行只能“望洋兴叹”了。一些投资者以及业内人士难免感慨:为什么像阿里巴巴这样一些优质公司都流失到海外去了?为什么中国股市就不能让阿里巴巴们“把根留住”?

  当然,要回答这些问题其实并不难。可以说这是由中国股市发展的阶段性决定的。毕竟中国股市的发展只有二十几年的时间,中国股市在诸多方面的不成熟是不可避免的。比如,中国股市设立时的定位就是为国企脱贫解困服务的,能发展成如今的让民营企业、私人企业上市,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而阿里巴巴是在海外注册的“外资公司”,显然不符合A股上市条件。

  又如中国股市目前还只能接受同股同权的企业上市,而阿里巴巴采取的是同股不同权方案,这又使得阿里巴巴更加不适合国内上市。因此,这就注定了阿里巴巴的上市只能流失海外,这就注定了阿里巴巴的上市要成为A股市场之痛。

  正如一句歌词所云:“昨日像那东流水,离我远去不可留”。阿里巴巴赴美上市已成为铁的事实,就像东流水一样不可挽回。因此,作为A股市场来说,不应该总是沉浸在阿里巴巴们给我们留下的伤痛里,而是应该作进一步的反思与总结,以避免阿里巴巴们再次从国内市场流失。

  应该说在这个问题上管理层已经拿出了一个初步的框架:即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但这个框架显然不能解决阿里巴巴的A股上市问题。一是阿里巴巴的“外资公司”身份;二是阿里巴巴的“同股不同权”问题。

  所以,管理层在“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的同时,还需要对相关的股市制度及法律法规予以完善。至少要能接受阿里巴巴这种“外资”身份以及“同股不同权”方案。而要做到这一点,又必须对股市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修改与完善提出更高的要求。

  比如要有严厉的市场监管与惩处措施。在这个问题上,目前A股市场的政策法规显然存在很大的不足。依照目前的股市政策,是不可能接纳阿里巴巴们上市的。又如要有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尤其是要建立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这是A股市场接纳“同股不同权”方案的前提。因为在这两方面香港股市还存在不足,所以香港股市同样也与阿里巴巴失之交臂。因此,A股市场要避免阿里巴巴们再度流失,就必须重点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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