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国良 张 颖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中国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只有有效发挥金融服务经济的作用,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才能激发小微企业活力,带动国民经济迎来新的增长点。
不能让小微企业成一潭死水
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活力和潜力,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增加就业,提高人民收入,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作用。小微企业占我国企业数量的绝大多数,为这些企业提供一个更宽松的融资环境,关乎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能否成功实现转变升级,关乎社会稳定和人民福祉。而小微企业由于缺乏高质量的抵押担保,往往很难从银行贷得资金,这不仅抑制了小微企业活跃经济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加速了民间高利贷现象的蔓延,为经济发展埋下隐患。因此,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既是经济转型时期调结构、稳增长的需要,又是防控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平稳运行的需要。
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金额较少,银行对其放贷成本要高于大型企业,所以商业银行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虑,很难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目前看来,资本市场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槛仍然较高,小微企业资产总额小,管理不规范,难以达到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新三板尚未发展成熟,交易并不十分活跃;发行债券也对企业有着较高的要求,并且审批程序十分严格;私募和创投基金又缺乏了解小微企业情况的有效通道,总体而言,小微企业的融资仍然十分有限。
此外,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涉及的收费部门和收费项目较多。一般小微企业较难享受优惠利率。有数据显示,商业银行在考虑到其信用状况和信贷成本后,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通常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之上上浮30%左右,再加上“以存转贷”等隐性约束,贷款利率高达20%,而小额贷款公司的放款利率为官方利率的4倍,在加上审计费、验资费、咨询费等使小额贷款的利率通常超过30%。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已然成了当今改革迫在眉睫的问题。
缓解融资困境:开源节流
如果把企业融资比作一个蓄水池,那么不让这个资金池干涸的最佳方法就是“开源节流”。一方面,要让更多的水注入池中,即积极拓宽企业筹资渠道,另一方面要减少水的流失浪费,也就是降低企业在筹措资金时付出的经济成本。
“开源”的根本就在于要建设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丰富金融供给,为企业融资提供多样化的股权工具和债权工具。完善和发展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新三板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满足处在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的股权融资需求;丰富和推广公司债、企业债,如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等,降低企业发债门槛,建设完善的票据流通市场,给融资企业提供更为丰富的渠道选择。
“节流”对于间接融资来说就是要降低贷款利率,取消存贷挂钩等隐性成本。对于直接融资,“节流”的重点在于减少不合理的行政服务费用,提高监管效率,减轻企业的融资负担。
证券市场应全面深化改革
为落实此次“国十条”中强调的“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缩短企业融资链条”等内容,证券市场的改革方向也十分明晰:
抓紧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探索形成符合我国国情、以市场为主导、责任到位、监管有力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安排,同时精简IPO发行业务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审批流程,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发行股票融资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加快发展创业板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尚未盈利但有着良好发展前景公司降低门槛,并不断完善转板机制,支持业绩优良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到创业板乃至主板上市。另外,要加快发展做市商、协议转让等交易方式,活跃新三板交易,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大力培育私募市场,建立健全私募投资基金监管法规体系,进一步促进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发展。
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理财等业务,以及基金公司子公司业务进行检查,清理不必要的环节,缩短融资链条,强化与实体经济的直接对接。
扩大公司债券发行主体范围,丰富债券发行方式,扩大中小企业各类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另外,积极培育交易所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增强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融资能力、专业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积极发展信贷资产和企业资产证券化,盘活资金存量。减少行政审批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到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
场外市场建设是重点
通过资本市场来为小微企业开源节流的重点就在场外市场的完善和建设。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特别是建立适合中小微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的场外交易市场,是解决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过低、渠道过窄的必由之路。目前监管层和业界共同认可的场外市场包括“三板市场”(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四板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同于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主要服务对象集中于中小微企业,其挂牌门槛大大降低,并且对交易方式、交易范围以及合格投资者都做出了一定的限制和规定,能在控制风险的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多层次体系和市场结构建设已取得一定的进步,已初步形成大型蓝筹企业以及深圳中小板、创业板等更富创新性和成长性特征的中小市值规模企业共同组成的、有一定层次区分的市场体系。
但不能忽视的是,这个市场体系还存在一些不尽合理之处,很多有潜力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因为规模或者利润水平没有达到要求而被资本市场拒之门外,这主要是由于已制定的政策中入市门槛较高,监管层并没有为小微企业营造出合适的成长环境。
因此,资本市场应不断完善功能,丰富层次,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功能,尤其要重视小微企业、三农领域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领域,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服务,为不同发展阶段特别是处于早期创业阶段的小微企业提供股本和债券融资。
此外,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支持小微企业股本融资、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活动。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于小微企业,同时实行小微企业的税费优惠,降低融资成本,多举措促进创新型、成长型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产品与投资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