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规范私募资管监管,实现功能型监管的同时,券商丢失了非标业务,不过33家券商因控股基金公司与基金子公司却收之桑榆
“私募资管三合一监管,明面上是规范发展统一监管,实际上是催促券商赶紧转型创新业务,开发限定性产品。”对于证监会草拟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宏源证券投行部一位负责人对记者如是说。
虽然该征求意见稿目前仍处在内部征求意见阶段,但是对券商业来说无异于一场地震。根据征求意见稿,以往散落在券商、基金和期货公司等机构的、标准不一的私募资管产品,将迎来统一的管理体系。其中明确提到券商不可再推“非标产品”,这意味着证券公司停设“大集合”后,小集合业务也将面临巨量萎缩的危机。
但是对于旗下拥有基金公司并设立基金子公司的券商来说,却有更多转机。
监管鞭策券商去通道化
“非标产品”之所以成为监管层进行改革的重点,与其存在的法律风险不无关系。
所谓“非标产品”,征求意见稿定义是:未通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转让的股权、债权、期权及其他财产权利,即“非标资产”。而“标准产品”是指一般资产管理计划可投资依法在证券期货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交易投资品种,以及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
根据财通证券电子商务副总经理何燕介绍,自从去年券商停发资管“大集合”之后,券商今年发售的小集合产品90%都是非标产品,例如投资信托受益权和信托贷款等,也被称为“通道业务”,如果券商不能再直接发行此类产品,将导致资管营收大量萎缩。
然而证监会这一政策并非是要灭绝“非标产品”,而是有意使券商隔绝“非标产品”的风险。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非标业务在投资范围中单独列出,并要求证券期货机构设立独立的子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一家券商资管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券商资管业务大半来自非标业务,征求意见稿的规则是虽未要求必须设立子公司来承接非标业务,但券商还是要设立资管子公司承接,如果申请设立的资管子公司既有公募资格,又要发展非标业务,还应该设立资管子公司之子公司。而基金公司发展“非标业务”,也要再设立子公司隔绝风险。
然而目前为止,上百家券商中只有不足10家券商拥有资管子公司,只有67家券商持股基金公司,这对于既无基金子公司也无资管子公司的大多数券商则是一场生死考验。有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政策一旦实施将迎来券商资管子公司申请潮。
33家券商或间接受益
然而,券商设立资管子公司绝非易事,设立基金公司也需要大量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两条路均难走。然而征求意见稿一旦实施,对于控股基金并且拥有基金子公司的券商,却未必是一件坏事。
根据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下列审慎性要求:一、12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最近一年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人民币;二、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设立子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或者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1年公司经营该业务的市场占有率不低于行业中等水平;三、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能够有效防范证券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出现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及证监会的其他要求。
由此看来,面对至今仅不足10家券商拥有资管子公司的现状,不少券商需寻找去路。
券商不能做“非标业务”之后怎么办?何燕告诉记者,这将真正考研券商投研能力,能否用标准化的产品以及金融衍生品开发集合计划,才是券商真正较量的战场。
虽然征求意见稿对不少券商来说是一场危机,但是对于33家券商来说或许是转机。根据统计,目前有67家券商拥有控股的基金公司,而其中33家券商拥有基金子公司,这些券商基金子公司或许会顺势乘上政策东风,接住券商“恋恋不舍”的非标业务。
以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例,目前已经对外发行了多个专项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普遍在10%左右,也就是所谓非标产品,而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是财通基金,该基金具有公募资格,只对外发行标准化产品。此外,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均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