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8月11日讯(记者 何川)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通告称,对湖南泰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曹典军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据了解,这是股转系统首次对挂牌企业负责人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公告称,曹典军于2013年12月向公司借款1031.63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贷款,构成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经主办券商督促,曹典军于2014年5月21日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曹典军这一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1.4条的规定。同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曹典军对泰谷生物公司治理不规范、内部控制薄弱负有重要责任。因此,股转系统对其给予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股转系统对泰谷生物公司及其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主办券商的山西证券等均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