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将正式实施,据中国基金报记者了解,大多数基金公司对于FOF(基金的基金)仍处于讨论研究阶段,还没有开始产品设计。
据业内人士分析,今年6月13日中国证监会[微博]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支持基金业务产品创新,其中包括FOF、商品期货基金、不动产投资基金,如果FOF的审核走特殊程序,审核期为3个月,再加上产品测试还需花费时间,则最快也要到年底前后才能推出,如果走普通程序,审核期限为6个月。
第三方研究机构则对此较为积极,比照《运作办法》设计的FOF或将于8月中下旬问世。
多家金融机构垂涎FOF
济安金信副总经理王群航[微博]向中国基金报记者透露,由济安金信作为投资顾问的FOF或将于8月中下旬推出,该产品完全按照《运作办法》规定来设计和运作,至少有80%的资产投资于公募基金。
其实,早在去年下半年,以及《运作办法》出台前两个月,王群航已经多次做过FOF产品的深度调研,走访了多家基金公司,他介绍,“当时意向合作的是专户类FOF产品”。
无独有偶,众禄基金也曾与基金公司商讨过发行此类产品。
在《运作办法》发布之后,济安金信就已经准备好几乎全套的FOF解决方案,王群航表示,他们的FOF产品有很多个系列,产品数量早已超过100只,模拟运作的周期均不低于1年,并且回溯3年、5年的模拟的历史业绩表现都不错。
王群航还对中国基金报记者表示,除基金公司外,已有银行主动找上门来,希望济安金信能够为该银行FOF理财产品的业绩提升提供帮助。这主要是因为该银行委托某券商代为管理的FOF产品收益并不理想。
而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微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与银河基金[微博]的合作尚处于讨论研究阶段,“产品什么时候推出并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胡立峰表示,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慧通FOF系列模拟产品共规划了十几只。这些产品处在验证阶段,所有操作均按真实的FOF管理流程,相当于“实战演习”,致力于做出简洁、成熟、可靠的标准FOF产品,不排除采取私募专户甚至账户定制的方式,以满足个性化需求。
“未来的FOF产品设计要与市场需求结合,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不仅要考虑产品本身的特色,也要与营销、宣传等结合。”王群航希望他们的FOF产品“既叫好又叫座”。
此外,记者还获悉,有期货公司与众禄基金频繁接触,希望能发行类FOF产品,将公募基金纳入其期货产品的投资范畴。
FOF问世仍需更多细则
王群航认为,从投资范围看,FOF可以分为,仅投资于本公司内部产品的FOF(以下简称内部FOF)、仅投资于本公司以外产品的FOF(以下简称外部FOF)和投资全部市场产品的FOF。
海通证券近期发布报告认为,FOF产品或遍地开花,前期内部FOF占比可能更大,因为内部FOF可以使基金公司双重受益,一方面发行FOF扩大资产管理规模,另一方面也可以扩大原有标的基金的规模,因此各个公司发行内部FOF的积极性都较高,同时内部FOF可以避免双重收费的问题,更容易得到投资者认可。在美国,内部FOF数量占比达到了71%,是FOF的主流。
不过,王群航认为,由于FOF的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无论是内部FOF或是外部FOF,都有可能存在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嫌疑,以及其它方面的一些问题,不过,这个问题可能很快就会有答案。
首先,做内部FOF,或许会很容易使基金管理者陷入两难选择,一方面,FOF基金经理有可能先了解到自家其它基金的各种投资运作情况,并以此有针对性地做出投资决策,这可能使内部FOF陷入涉嫌内幕交易的尴尬;另一方面,内部FOF配置自家旗下哪只基金,或许会代表公司对相关基金产品的某种态度,没有被配置的基金可能意味着暂时得不到公司认可,这样一来,如何向持有后一类基金的投资者解释呢?
其次,如果做外部FOF,基金经理只买其它公司的基金,也会带来新的问题,最为重要的是调研问题,所投资基金分属于不同的基金公司,同行业之间能够开展调研吗?能够调研到有价值的信息吗?此外,外部FOF是否会涉及向被投资的其它基金公司要求管理费分成的问题呢?
王群航认为,当前,最重要、迫切的问题或许是各家基金公司都没有一个合格的基金研究团队,以此为延伸,FOF的产品设计、管理等诸多问题都有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