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8日讯 日前,保监会发布关于李锋、李晓峰任职资格的批复,批复称,经审核,李晓峰、李锋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李晓峰担任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核准李锋担任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批复全文如下:
关于李晓峰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4〕634号
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晓峰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民安保险〔2014〕297号)和《关于李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民安保险〔2014〕367号)收悉。经审核,李晓峰、李锋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李晓峰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核准李锋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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