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8日讯(记者 蒋诗舟)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银行理财产品如今规模已高达14万亿元。虽然银监会日前发布的"35号文"意在解决银行理财黑箱操作的信息披露问题,但就现实情况看,刚性兑付短时期内难以打破,信披透明度缺失的痼疾仍待进一步根治。业内人士指出,在非理性的市场环境下,银行为了自保声誉,对于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情况,要么完全不披露,要么选择性披露。
上半年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信披情况
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问题一直饱受诟病,尤其是结构性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率更低。银率网数据显示,上半年在24家有到期结构性理财产品的银行中,仅11家银行披露了部分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其中披露率排名前三的银行分别是渤海银行(95%)广发银行(72%)光大银行(61%)。
在披露了实际收益率的11家银行中,平均实际收益率最高的是法兴银行,为6.97%,但是法兴银行披露实际收益率的结构性理财产品仅两款。其次为泉州银行,发行了五款结构性理财产品,披露了两款产品的到期实际收益,平均实际收益为6.3%。
此外,平均实际收益率排名靠后的是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以及招商银行。其中招商银行到期信息披露率最低,仅为11%,披露的6款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平均实际收益率为3.89%。广发银行到期信息披露率为72%,披露的41款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平均实际收益率为3.65%。
为保声誉 银行选择性披露
银行为何对理财产品的运行情况遮遮掩掩,如此不干脆呢?据业内人士透露,除了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外,理财产品复杂的资金运作模式也是一大阻碍。银率网分析师指出,这主要是由于结构性理财产品的预期最高收益率偏高,在产品营销时较为有利,但该类产品的实际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走势,能够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率的概率偏低,收益波动幅度较大,这与很多投资者心目中银行理财产品"稳保收益"的印象差异较大, 一旦最终未实现预期最高收益率,投资者就认为产品是有问题的。
"在这样非理性的市场环境下,银行为了自保声誉,对于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情况,要么完全不披露,要么选择性披露产品信息,即实际收益率表现较好的产品公开披露,实际收益率表现较差的产品则不披露。"业内人士指出。
但是,35号文明确指出,"银行应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等要求开展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设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有分析指出,35号文不仅是监管层首次提出建立银行理财事业部制的要求,同时也对银行理财在销售、投资、运营等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规范,其中在运营规范部分特别指出,"做到理财产品全流程的信息充分披露,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持续性披露。"
2014年上半年,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发行量出现明显上升,银率网分析师认为,未来银行理财产品将逐步打破"刚兑",仅靠非结构性理财产品将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各家银行都会不断丰富其产品线,将有更多的银行发行结构性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