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诚信托对其投资者表示,规模高达13亿元的“诚至金开2号”将延期,并力争在15个月内完成信托财产的处置变现工作。这与“诚至金开1号”在到期前被“神秘接盘方”接盘的处置结果截然不同,一些投资者对此表示不满。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市场化方式处置信托风险并不意味着投资者将会受到损失,投资者的本金至少能够保住,并且延期时间可能会比公布的15个月短。
宣布延期
中诚信托在前述公告中表示,由于受煤炭市场持续低迷、地方政策和审批等因素影响,项目融资方新北方公司经营陷于困境。截至24日,新北方公司下属煤矿的二次整合尚未取得新的进展,信托财产未完成变现,焦金栋、焦金柱、王彩霞、新北方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亦未依约向受托人支付股权维持费和股权转让价款,货币形态信托财产不能满足受益人信托资金本金及按照受益人预期收益率计算的预期信托净收益。
中诚信托此前公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新北方公司已经累计拖欠股权维持费2.3亿元。
中诚信托表示,根据信托文件约定,“诚至金开2号”的信托期限将自动延长,直至货币形态信托财产能够满足受益人信托资金本金及按照预期收益率计算的信托净收益,或者信托财产全部变现完成且变现所得全部进入信托专户之日止。信托计划延期期间,受益人预期收益率仍按信托文件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诚至金开2号”是以股权投资附加回购的方式对山西新北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由新北方公司将股权投资款用于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资源价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信托规模为13亿元,信托计划期间为2011年7月26日至2014年7月25日。
一些投资者对这一处置结果表示不满,并表示会寻求“维权”。
市场化处置?
中诚信托表示,在信托计划延期期间,中诚信托将继续督促新北方公司推进下属煤矿的整合进程和相关手续的办理,推动企业恢复经营生产,积极寻找意向受让方,通过法律途径向相关主体主张权利,以实现信托财产的变现和现金回收。中诚信托将力争在15个月内完成信托财产的处置变现工作。
中诚信托在此前表示,新北方公司将与某国有煤炭企业进行二次整合。2014年3月初,前述国有煤炭企业已完成对新北方公司下属五煤矿的现场尽职调查,待新北方公司下属五煤矿取得《环评报告书》批复后进行后续交易的协商。目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编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已报山西省环保厅,地下水三期监测、一级评价也已完成,《环评报告书》已经上报山西省环保厅审批。
这一处置方法与今年年初同样陷入兑付危机的“诚至金开1号”截然不同。“诚至金开1号”的最终解决方案为,该信托计划自动延期,投资者在规定日期前签署一份受益权转让授权委托书,按照信托资金本金的价格向意向投资者转让持有的优先受益权(包括与该优先受益权相关的所有权益);若不签署则被视为继续持有信托计划的优先受益权,信托延长期限将根据信托财产资产处置的情况而定。当时,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处理结果保证本金兑付,仍可看作是一种刚性兑付,但是,按照实际收益率支付收益,又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刚性兑付的“潜规则”。
对此,某信托公司高管认为,虽然“诚至金开2号”的处置方案看上去更为市场化,但实际上,这是基于融资方新北方公司资产本身就不错,而且已经有国企准备与其进行二次整合的原因。他认为,该信托计划在延期之后,投资者的本金至少能够保住,而且延期的时间也不会太长,很有可能在8-10个月内解决。
“毕竟,在行业陷入困境的时候,打破刚性兑付,无异于自砸饭碗。”前述信托高管如是说。但亦有信托公司总经理认为,金字招牌并不应该来自于刚性兑付,如果整体性的破除刚性兑付,市场习惯了风险,才有可能建立健康的金字招牌。在他看来,中诚信托宣布15个月的延长期限,并坚持采用市场化的方式处置信托财产,某种程度上算是打破了刚性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