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证监会颁布了新制订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实施规定,新规最大亮点是将公募基金产品审查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于今年8月8日起施行。
据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仅位居全球第十位,市场占比也仅为1.6%,基金公司资产规模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7.4%,远低于成熟市场和主要新兴市场的水平。
注册制的实施,意味着基金发行市场化的实现,将会有效缩短公募基金产品审批时间,加快基金发行速度,从而更高效地提高产品风格与市场热点的契合度,进一步鼓励行业创新,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对整个市场资金进行合理配置。从行业创新力度来看,未来公募基金从产品投向、收费标准、管理手段等方面均会有较大提高,对投资者来说,可选投资空间更大,可谓重大利好。
但是,从供求关系来看,基金数量快速增加的同时,规模或难以大幅提高,前期迷你基金预计会扎堆出现。从以往市场经验来看,任何新政的出台都具有“两面性”,注册制在激发市场活力,带来充分市场竞争的同时,也可能伴随一些新问题发生。
注册制的开启,在一定程度上考验着基金公司的发行能力:发行能力较强的基金公司会在注册制中受益,但对一些渠道资源较少、无法适应快速发行节奏的小公司而言,并无太大意义。一些业绩不佳、规模增长乏力的基金难免会沦为鸡肋,迷你基金死而不僵的局面可能会加剧。
注册制是否会短期令基金发行出现井喷还需观察,相较于产品线已经较为丰富的大型基金公司,小型基金公司的发行冲动更大一些。不过,小型基金公司在人员的配备以及资金实力上均不足,短期要实现扩充并不容易。
除了对基金发行数量、基金规模有影响外,发行量的提升将给基金公司带来成本上的负担,预计“一拖多”将更加普遍,而实际上对基金公司而言管理难度也将加大。在肯定投资者将有更多投资选择的前提下,在一定意义上,新规政策让基金公司的竞争更激烈,一些小的基金公司可能无法生存。
笔者预计,随着注册制的实行,公募基金将会分三个阶段出现变化,一是产品发行将会加速,二是僵尸基金将会增加,三是会出现基金的合并和重组。
为此,笔者建议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保证注册制顺利运行:一是注册制目前只适用于一些比较成熟的基金产品,而对一些相对复杂和创新型的产品来说,前期仍应进行核准;二是在充分释放市场发行热情的同时,进一步明确迷你基金淘汰规则,并适时引入基金业产品退出机制;三是证监会应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着力解决基金运作中一些突出问题,防范系统性风险,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