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风帆股份(600482)7月21日晚间公告表示,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了国务院国资委(以下简称“国资委”),于2014年5月21日收到了国资委的批复,并及时进行了公告。
在国资委审核通过后,公司将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就上述事项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沟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公司于2014年7月21日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修订后的《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并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