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财务信息披露涉嫌违规,海联讯一度成为资本市场上的“造假”代名词。上周末,公司的一纸公告又掀起浪潮。公司4股东出资2亿元设立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这也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由大股东主动出资运用市场机制补偿投资者的首例。 京华时报记者王浩娇
出资2亿设专项基金
因海联讯主要股东拟筹划对适格投资者的补偿工作,公司股票自2014年6月10日起停牌。这一补偿办法终于在上周末浮出水面,公司股票今天将复牌。
公告显示,公司主要股东章锋、孔飙、邢文飚和杨德广出资2亿元设立了《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以补偿适格投资者因海联讯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投资损失,专项补偿基金管理人为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上周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这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由大股东主动出资运用市场机制补偿投资者的首例,对此表示支持。但证监会对海联讯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目前还在调查中。
三类投资者可获补偿
根据公告,基金将“首次公开发行信息披露日”2011年11月11日作为虚假陈述实施日,将“被立案稽查公告日”2013年3月22日作为虚假陈述的揭露日,将两次更正公告2013年4月27日、2014年4月30日作为虚假陈述的更正日。
投资者只有对海联讯股票的交易具备如下情形之一的,才属于基金的补偿范围:一是自2011年11月11日起,至2013年3月22日之前买入海联讯,且在2013年3月22日及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海联讯而产生亏损的;二是自2013年3月22日起,至2013年4月27日之前买入海联讯,且在2013年4月27日及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海联讯而产生亏损的;三是自2013年4月27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之前买入海联讯,且在2014年4月30日及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海联讯而产生亏损的。补偿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基金将自公告刊登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补偿金额的计算及补偿资金的划付。
主要股东另作两承诺
深交所昨天也发布了海联讯上述事宜的问答。公告中显示,除了设立专项补偿基金外,海联讯主要股东还在2014年4月30日作出另两项承诺,一是如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到2014年12月31日仍然无法足额收回、发生坏账损失,海联讯主要股东将个人出资足额补偿。二是主要股东将在未来12月内选择适当时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50万至300万股公司股票。
□律师说法有利于投资者维权
知名维权律师严义明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海联讯大股东此举,或是希望能作为证监会在作出行政处罚时的一个考量因素。另外此举本身也有利于投资者维权,实现自己的权益。这样的态度无疑是十分积极的,大股东主动赔偿,也避免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造成二次伤害,如果赔偿由上市公司作出,毫无疑问将对现有股价造成更大程度影响。
□股民反应法律责任仍需承担
海联讯的股吧中,投资者对此事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有股民认为,“这是中国证券历史的首创,尽管海联讯公司的虚假事件在前,但现在看来,公司主要股东的行动还是非常真诚的,这样的赔偿机制做出了一个样板。”还有股民说,“公司真霸气。我给你点32个赞。”也有股民认为,即使赔偿也要惩罚,“造假公司及责任人照样要承担法律责任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