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上海银行IPO预披露隐瞒高管薪酬被指违规

2014年07月09日 08:45    来源: 投资快报     黄敏

  对任何一家银行而言,贷款发放不仅牵涉业绩好坏,更攸关资金安全。近日,在详细阅读、对比了上海银行等11家拟上市银行招股书申报稿后,记者注意到,由于各家银行所处地域经济环境不同,贷款投放方向也各异。不过,从总体情况来看,制造业和房地产成为各家银行共同的青睐对象,两者放贷占比大多数超过七八成以上,且以前者为主,而上海却是房地产放贷超过了制造业,被指推高房价、风险突出。

  制造业成银行最爱 且多是高竞争行业

  据报道,在6月30日一天之内同时披露招股书申报稿的11家拟上市银行,均披露了具体贷款投向。从分行业情况看,制造业成为最大贷款投向,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等7家银行,向制造业企业发放贷款占比均位列行业贷款投放之首。

  以江苏常熟农商行为例,该行的招股书申报稿称,2013年该行向制造业发放的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的68.80%,其中向纺织业和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发放的约占全部制造业贷款的41.94%。分析人士认为,制造业贷款高占比与常熟市的经济结构有密切关系,近年来常熟市制造业总产值占常熟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保持在50%以上。

  与常熟农村商业银行的情况类似的是,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2013年行业贷款投向排行榜上,制造业也位居第一,达68.16%,其中有35.58%流向了纺织业。该行称,吴江地区民营经济中的电子信息企业、新型纺织丝绸业发展较好,公司针对地区经济特色和地区工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导向,集中支持吴江地区纺织、服装、光电缆等支柱产业。此外,同样位于江苏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2013年度公司贷款余额占比最大的行业也是制造业,涉及256.29亿元,占比高达61.81%。

  除上述三家银行外,成都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向制造业企业发放的贷款均位列行业贷款投向之首。

  分析人士认为,各银行贷款投向取决于地方经济环境,但不少贷款投向热门行业也是高竞争行业,自然含有潜在风险。如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表示,纺织业和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是常熟市具有竞争优势的支柱型行业,同时也是高度竞争行业。如果贷款高度集中,若行业出现显著衰退,或致不良贷款增加、贷款损失准备不足,将对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海银行:房地产贷款超出制造业

  毫无疑问,制造业是11家IPO预披露银行贷款的最主要流向,也是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体现。不过,记者注意到,在经历多年调控后身处舆论风口浪尖的房地产行业同样得到上海银行等部分银行的“高度重视”。

  上海银行申报稿显示,该银行在2011年至2013年间,公司贷款(含垫款)按照行业划分,制造业贷款三年间占比分别为19.55%、18.78%和18.46%,房地产贷款同期占比分别为17.85%、17.71%和19.05%。由上可知,在2013年,对房地产行业的贷款占比已超过制造业,涉及金额617亿元。

  对此,上海银行表示,今年来上海市以及该行各异地分支机构所在城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较快,因此对房地产企业贷款比重一直较大。由于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风险较大,通过针对一般性房地产开发贷款等品种明确具体准入标准,实现对房地产行业贷款比例的良好控制。

  除上海银行外,盛京银行和成都银行房地产行业贷款占比均不低。2012年和2013年,盛京银行向房地产业发放贷款额为229.97亿元和252.17亿元,占比分别为20.15%和18.9%。盛京银行称,2013年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较上年下降1.25个百分点,已对房地产贷款采取了严格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目前“资产质量良好”,但如果未来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动,或其他因素造成不利变化,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度调整或变化,有可能对公司房地产相关贷款的质量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记者还注意到,成都银行在2011年~2013年,房地产行业贷款在贷款总额中占比分别为23.78%、18.96%和16.96%,虽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截至2013年末仍位居行业贷款投放第三位。

  江苏常熟农商行:中小企业客户超4成 风险暗藏

  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这样的传统国有大行相比,城商行和农商行发放贷款的对象更侧重于中小企业和个人。虽然管理层一直支持和鼓励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但其中的一些风险也值得重视。

  据报道,截至2013年12月31日,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约3.45万位贷款客户中,43.47%是面向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的,23.6%是面向个人贷款客户发放的。对此,该行在申报稿中表示,相较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低、财务信息的透明度较低,甚至没有完整的财务报表;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更小,一般没有编制财务报表。

  该银行称,对于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不能完全依赖财务报表揭示的信息,还要结合业主的个人道德品质、信誉等因素。如果由于国家政策或市场因素等原因,导致上述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状况出现显著恶化,或者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业主的个人信用发生较大变化,或对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作出不准确的评估,均会导致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该行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类似,贷款客户中以中小企业为主的,还有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他们也同样面临因中小企业自身业绩波动所带来的不良贷款增加的可能性。

  相关新闻

  高管薪酬太朦胧 江苏银行、上海银行等6家银行违规预披露

  众所周知,金融行业高管薪酬一直以来高高在上。6月30日晚间,11家拟上市银行携手披露IPO申报稿时,各家银行的高管薪酬又被放在了聚光灯下。

  令人惊讶的是,在这11家准备冲击IPO的银行中,仅5家银行大方亮出了自家高管的具体年薪,但包括上海银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贵阳银行等6家拟上市银行,均未披露董、监、高具体年薪这一关键性的数据。而是自作聪明的采取了“打包”披露的方式。

  以上海银行为例,在申报稿第237页一表格的形式披露,该行董事2013年度领取薪酬情况为10万元以下6人、10万元至50万元6人,50万至100万元0人,100万元以上2人。另一个表格则显示,上海银行监事2013年10万元至50万元、100万元以上均有两人。最后一个表格显示,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薪酬情况为50万元至100万元,100万元以上分别有5人和4人。

  与上海银行披露方式一样,贵阳银行也是通过三个表格分别列举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范围,其中2013年度薪酬在100万元以上的有董事3人、监事1人和高层管理人员4人。

  “打包”披露没有先例,拿高薪不好意思披露?与上海银行和贵阳银行相比,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和江苏常熟银行这三家银行,对于董、监、高的薪酬披露情况则更为笼统,仅仅在1个表格之中,列出了全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区间以及对应人数。其中江苏银行年薪在100万元以上的有12人,其中6人的年薪在200万~300万元,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和江苏常熟银行最高区间为50万元以上,分别有10人和8人。

  记者注意到,同样是在6月30日披露招股书申报稿的盛京银行、张家港银行等,都详尽披露了各位高管所领取的薪酬。

  有市场分析人士指出,类似上述多家银行通过打包披露的方式公布高管年薪的,在预披露的公司中极为罕见,记者翻阅了本轮预披露以来上百份企业的招股书申报稿,这些公司都详尽列举了高管的具体薪酬。而包括最近一家上市银行股光大银行(601818),以及此前上市的兴业银行(601166)、招商银行(600036)、华夏银行(600015)等等,也都在招股书中进行了详细的披露。

  律师观点:笼统披露涉嫌违规

  那么,为何上述多家银行没有具体披露高管年薪?据报道,带着疑问,有媒体记者拨打了上述六家银行和保荐机构的电话,但是大多数电话都无人接听,或者相关负责人外出而无法回应。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一位人士简单回应称,“这方面以我们披露的内容为准。”对方并表示,“我们是经过审核以后才披露的,没有问题,不需要进一步深层次(披露),现在还不到这个时间。”

  随后记者又向部分不久前披露招股书申报稿的拟上市公司了解,一位董事会秘书称,申报稿中是应该披露高管具体薪酬的,其所在公司就是这样披露的。而另一家拟上市公司人士在与该公司保荐机构沟通后对记者表示,申报稿的披露是有规定格式的,高管年薪需要进行详尽披露。

  “高管的薪酬是应该披露的,”华南一位大型券商保代明确对记者表示,《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准则》)中,就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而另一位保代在这一问题上,也给出了极其类似的回应,并进一步表示,《准则》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以及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而在第一百三十二条中,也规定发行人应当披露其基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图表形式披露上述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兼职情况、薪酬情况以及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图表项目包括姓名、职务、薪酬情况等等。

  对此,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记者表示,虽然是预披露,但是发行人也应该参照招股书的要求与格式,进行一个完整、详尽的披露。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对记者表示,不管是预披露还是最终披露的招股书,标准都应该是一致的,拟上市公司应该按照规定进行披露,这是必须执行的。张远忠告诉记者,这种情况 (未按照规定格式披露高管薪酬)是涉嫌违规的,证监会可以发函要求更正,并要求进行披露。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