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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P2P成交继续放量 业内集体警示“生存危机”

2014年07月08日 07:08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刚刚过去的6月,P2P网贷行业的成交仍继续增长。数据显示,6月网贷行业总成交量达141.48亿元,较5月上涨3.17%,与此同时,6月亦有多家平台跑路或关闭,因此,在多位人士看来,P2P行业的生存危机正在临近。

  近日,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筹)首席风险官胡晓明在某论坛上指出,在中国,因为资本力量的推动,P2P被神话了,但是在未来的12~18个月,会有大量的P2P公司迎来生存危机。

  多位业内人士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P2P队伍不断壮大,使资金供大于求,跑路风险加剧,正在危及用户以及P2P平台自身;另外,P2P平台运营成本较高,而盈利情况并不乐观,仍以烧钱为主。伴随着监管细则的出台,大量的P2P平台将面临生存危机。

  E微贷CEO陆浪涛认为,现在大部分P2P是类金融模式,对金融没有足够的敬畏,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行业的发展时间短,优秀专业人才匮乏,从业者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应尽快设立行业准入门槛和监管办法,同时对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分类监管,对于不同的中介定位设立区别对待的监管办法。

  部分平台面临生存危机

  根据网贷之家的最新数据,6月网贷行业总成交量达141.48亿元,较5月 (修正值137.13亿元)上涨3.17%。2014年1月以来,行业成交量月平均增速为6.92%,按此增速,预计截至2014年底,行业每月成交量可突破200亿元。不过,数据同时显示,6月有10家平台跑路或关闭,目前问题平台共147家,占全国平台数的约14.69%。

  胡晓明在上述论坛上指出,金融的本质,如果涉及到信用风险管理,必须遵循金融关于信用风险管理的规律、特征,互联网金融也是如此。但是在中国,因为资本力量的推动,P2P被神话了,在未来的12~18个月,会有大量的P2P迎来生存危机。在金融当中如果涉及信用风险,永远要认清一个事实,那就是收益的当期性。今天的利息马上收到了,但是风险可能12个月、18个月以后才出来,今天很多的创业者在上面犯了错误,进而演变成非法集资或者其他风险事件。

  陆浪涛也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从P2P的运营成本上来看,现在比两年前高了好几倍,特别是一些小平台生存空间已经非常狭窄。从目前所谓的“大”平台急着赚快钱的角度来看,盈利也并不乐观。此外,现在涌入P2P的主力已经发生改变,很多做传统行业的老板在咨询怎么搞P2P,想进入或已进入P2P的传统行业经营者越来越多。综合这些因素,大量的P2P公司可能将面临生存危机。特别是小平台,如果没有特别的优势资源,将在短时间内出现生存危机。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助理分析师钱海利亦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指出,P2P队伍不断壮大使资金供大于求,跑路风险加剧,正在危及用户以及平台自身。而且由于所涉金额巨大甚至可能引发社会、金融市场的系列反应。银监会牵头研究的行业监管细则的即将出台,将使P2P行业面临大洗牌,未来得以生存下去的P2P企业或将减少至百余家。

  “P2P的健康发展必定要经历一些风雨,淘汰一批经营不善的网贷公司,甚至要打击掉一批借P2P平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团伙。经过洗牌之后,一些巨型的、有实力的网贷公司或许将兼并一些中小型网贷公司,最终形成规模经营。”金信网首席运营官安丹方分析道。

  P2P平台偏离信息中介定位

  记者亦注意到,目前很多P2P公司采用的是类金融模式,但缺乏对金融的足够了解,从业人员缺乏金融从业经验,尤其是风控经历。

  “有些平台的问题就出在它对金融不够敬畏,对信用风险根本没认知,互联网是抵消不了信用风险的规律性的,只有老老实实确保核心资本充足率,确保坏账拨备,并进行信用评估,才是王道。互联网金融需要的不仅仅是激情。”胡晓明指出。

  陆浪涛也分析指出,现在大部分P2P公司的确是类金融模式,而且对金融没有足够的敬畏,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行业发展时间短,优秀专业人才匮乏,从业者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个人认为应尽快设立行业准入门槛和监管办法。同时,对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进行分类监管,对于不同的中介定位设立区别对态的监管办法。

  安丹方则表示,P2P的信用管理应纳入互联网金融标准。P2P是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借贷信息服务平台,而中国目前的信用管理体系相对缺失,如果不对借款人进行详尽的信用调查、管理,那么就不能规避风险。

  钱海利亦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指出,P2P平台想要盈利就需要有较高的成交额与成交率,这也使得多数P2P平台开始变异,向信用中介演变,嫁接担保、理财等服务,开始承担起银行角色。但是多数P2P平台忽视了自身资金体量有限这个现实。这在很大程度是P2P行业的“三无”状态所致。

  记者注意到,其实监管层早已注意到一些P2P平台正在偏离信息中介而向信用中介转变。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龚明华去年底就曾指出,“P2P作为信息中介,应是为出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撮合的平台。但现在一些P2P平台偏离了这个方向,变信息中介为信用中介,并采用了担保、债权分拆、资金池等多种方式,这些方式已经偏离了民间借贷的范畴,确实需要严格管理。”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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